❶ 听说退休以后给独生子女奖励费。是不是需要单独办理呀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❷ 独生子女费一定要从退休单位领取么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❸ 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都需要带什么
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以广州市为例,依据《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依申请办理。奖励对象行动不便的,可以向初审单位预约上门办理。奖励对象在到龄前2个月内可以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预申报。
采用预申报的,应当在预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向初审单位递交材料,办理受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初审单位可以终止该申请。预申报被终止的,奖励对象应重新申报。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奖励对象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奖励对象本人市民卡,没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本人免冠证件照1张;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项情形的,应当提供子女死亡证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况证明。
(3)独生子女费一定要给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受理后需要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社保编号、户籍地址、奖励金发放渠道或者发放账号等信息的,由奖励对象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变更相关信息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需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奖励对象迁出市外的,凭迁出地的《计生奖励金发放关系转移通知》依迁入地的政策接续奖励待遇。迁入地没有奖励政策或奖励政策不衔接的,奖励金自动终止享受。
3、审核单位发现多发奖励金的应当及时通知奖励对象退回,经通知奖励对象逾期没有退回的,审核单位应当暂停其奖励金的发放直至其将多领的奖励金退回或者抵扣完毕。
❹ 独生子女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内(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容二)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因此,支付给员工的独生子女费,不属于应征税的工资、薪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❺ 独生子女费是不是必须在各自户口所在地领取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相关知识: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标准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标准
1、 父母双方为失业或一方为农户
2、 孩子在14周岁以下
3、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办理程序
1、双方户口本
2、光荣证
3、双方失业证
4、结婚证
5、离婚的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6、丧偶的死亡证明
7、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申请表
8、已经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家庭,每年8——9月份,将失业证年审后,带失业证和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再次申请当年的独子费。不再申请的家庭将视为已就业或户口迁出,自动放弃领取独子费
❻ 关于独生子女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关于二胎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征税方面的规定如下:
1、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针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费等不征税。
就公众关心的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回应说,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6)独生子女费一定要给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内容: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计委: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❼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给的还是单位给的
发放独来生子女父母奖励自费,有两个给费的渠道:
一般情况下,按照一些省市的规定,对于有单位的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单位发给;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当地政府从财政中支出。
可以这样理解:发放这个费,有单位的,有单位支付;无单位的,由政府财政支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❽ 独生子女费由谁发放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8)独生子女费一定要给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政策红利:
国家层面
在资源严重匮乏的年代,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节约了大量资源,在经济社会建设进程中,他们又为国家培育出了高素质的人才。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牺牲和示范,整个社会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穷越拼命生孩子,越拼命生孩子越穷”的误区终于得以彻底颠破,相对理性的生育观得以确立。
切切实实地提高了中国女性地位,极大改善了中国整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国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得到相对缓解,之后二十几年中国经济实现腾飞, 真正解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 避免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历史不能假设。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理论上少生了4亿多人,客观上解决了数亿人的贫困,加速了中国人口、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社会层面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时期,中国社会跨时代意义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识,断绝中国几千年表兄妹结婚陋习;
2、用九年义务教育强迫农村家庭让女孩接受教育,推广现代化小家庭观念,打破传统大家族制度对于青年一代的枷锁;
3、推广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中国农村社会彻底断绝16岁、17岁早婚现象;
4、让女性第一次真正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并拥有遗产继承权利;
5、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险概念。
❾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或者由“当地人口网”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