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需要公证吗
需要。
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房产公证。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B. 父母赠予子女的钱公证过不履行怎么办
赠予可以附义务也可以反悔。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版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C.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财产公证流程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财产公证流程
(1)、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4)、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出具公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
4)公证程序合法
D. 父母赠与已婚子女中的一方现金需要公证吗
如果当事人想证明该财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应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否则,版该现金属于双方的共同财权产。因为,一方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需要公证
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是不需要公证。赠与之后,不可以无条件收回。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不需要公证,但经过公证赠与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 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任意撤销的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之后,是不可以无条件收回的。
(5)父母赠予子女现金财产要公证吗扩展阅读: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F. 父母房产赠予子女,一定要办理公证吗
不一定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房产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父母已经过世,则可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两人和子女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大厅共同办理,并要签字,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都要复印。
3、如果子女已婚,可以办成只赠给子女一人,这样房产证只有一本。也可以赠给子女家,这就要办子女和其爱人共两本房产证,同时子女夫妻也要双方到场签字。
注意: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提示要办成夫妻的,不过可以只办子女一人的,我要申明只办一人的(办两人的会多交一笔不少的税)
(6)父母赠予子女现金财产要公证吗扩展阅读: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G. 父母赠与已婚子女中的一方现金需要公证吗
如果当事人想证明该财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应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否则,该现金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因为,一方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H. 父母赠与子女现金公证要多少费用
赠与公证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通常我们说得赠与多是房产的赠与。
现金赠予一般不需要公证,有一份赠予协议就可以了。
I.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包括房产,离婚时需要公证么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专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属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如果有证据材料证明父母赠与是明确赠与一方的,那房产就属于一方。
这个材料如果要公正也应该在赠与的时候公正。离婚时还公正什么呢?无任何意义。
至于材料的证明力,应根据其内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另一方提出异议或提起离婚诉讼,那就只有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官结合案情及其他材料判断该证据证明力的强弱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