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我有单位,单位说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去居委会又叫我开单位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明
这是两个问题,一是谁有权出证明?二是独生子女奖励由谁出?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独生子女政策,婚姻状况、独生子女状况等等,均已社会化管理,找社区,找基层派出所,找民政部门,一般都能解决出具证明材料问题。
至于独生子女奖励问题,又是一个概念。按月度、按年度、独生子女父母老年退休享受一次性补贴等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B. 独生子女证由哪个部门办理,程序如何
独生子女证由复区、县计划制生育委员会办理。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C. 独生子女证属于 哪个部门管理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来可自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父母双方填写清楚后,到各自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再到街道办理处交表,三十天内就可以领到红红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D. 原来在单位上班办过独生子女证现在有重新办吗
可到所在镇(街)
计生办
或
计生局
档案室查找当时办理“
独生子女证
”的审批内表或审批
花名册
等档案容材料,如有这些档案材料,计生局可在其复印件上签注意见,证明您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如没有这些档案材料,就无法证实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E. 独生子女证从哪个部门办理
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后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一,《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二,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1)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丧偶或离婚对象可选符合条件的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F. 办独生子女证单位证明怎么写
证明
我单位职工XX,性别:X,民族:X,出生年月:XXX,爱人XX,性别:版X,民权族:X,出生年月:XXX,两人于X年X月X日结婚,X年X月X日生育第一胎X孩。现采用X避孕措施。
特此证明
XXXXXXXXX单位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