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徽省申请独生子女证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去当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就可以了,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
㈡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㈢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凡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并符合一胎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在第一孩出生后在村(居)委会或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按《申请表》中内容填写后,由村(居)委会或单位盖章并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批。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c、婚姻状况证明;d、子女出生证明或者合法收养子女证明。
3.乡(镇,街道)计生办上报计生局签署意见后,发给《独生子女证》。
㈣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内口簿》原件容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㈤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复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制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㈥ 安徽省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条件
安徽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夫妻双方均有用工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父母离异的,由子女跟随的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一方是农民或者没有用工单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是农民或者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发给;
(二)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条例实施后,未执行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从领证之月起,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已为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应当为领证的职工增交一定比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四)农民、城市居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
第四十二条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
(三)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四)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
(五)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资料来源:安徽省政府网站
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6/13/583971945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