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落户丨天津子女随迁落户该如何办理
天津孩子户口随迁注意事项:
1.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内(母)落户天津,孩容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自立户。
(1)请求人在津具有合法波动住所(非个人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客籍注销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2.孩子须与请求人注销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注销明白。假如孩子的户口没有和请求人注销在同一户内,不能请求孩子随迁。
Ⅱ 天津落户孩子随迁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 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 迁。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提交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 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武清区、宝坻区以及到县、宁河县和静海县(以下简称"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需提 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村、乡(镇)接收证明,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 随迁。 2、父母投子女户口 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3、子女投父母户口 我市居民与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户口的妇女结婚,婚后女方在津居住,年龄在30周岁以上,或年龄不足30周岁但子女应上小学的,以及 1997年以后出生的子女已随母落户的,准予子女投父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未 落户的还要提交子女未落户证明,父母离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遗留的子女还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 (四)收养子女户口 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 续。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 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Ⅲ 天津落户后,子女随迁落户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指的落户后是哪个后,如果是户口下来后,那么你完全可以问下当地派出所,因为子女随迁是有年龄限制的,忘了是16还是18,另外,提交不了相应随迁材料的,也不能随迁。如果你说的落户后,是提交材料后,那么相信在提交的时候,你已经把子女随迁的材料交上去了,只要交上了,并且都是真的,那么就肯定随迁。
Ⅳ 天津落户后,子女随迁落户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求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去版,未满18周岁的孩权子不能独自立户。
(1)落户人在津具有合法住所(非个人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注销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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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父母户口随子女迁入天津有什么用
这个你必须咨询天津当地社保部门···因为岁数原因就算可以享受天津待遇估计也待遇不一样或想待遇一样要按照天津标准一次性补缴养老医保费用。(当然第二种虽然花钱多但还是最好的)。
加快速度·等退休岁数过了再办就更不容易解决这个问题(你母亲岁数已经过了50岁退休岁数了)所以你父母情况还不一样·一个退休岁数到了一个没到·都可如何解决你要详细问你天津相关部门
Ⅵ 天津积分落户子女随迁还可以吗
如果抄你通过了天津市积分落户申请,你的随迁子女也将按照天津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常住户口的,也能享受到很全面的福利待遇,不过要记得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前办理完毕。2016年针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增加了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的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因部分申请人原籍不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户主,造成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无法从原籍迁出的现象。
Ⅶ 子女随迁的天津父母户口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呢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没跟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随迁吗?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注意一点,孩子须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如果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内,不能申请孩子随迁。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申请人需要先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本上,或将申请人的户口迁到孩子所在的户内,申请随迁。所以提醒家长们,孩子随迁落户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户籍关系。
Ⅷ 父母随迁落户在天津具体的要求是什么
父母落户天津:投靠子女,时限缩短为5年
新政策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内员,男性年满容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父母投靠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均退休
(2)子女均为天津户口,且在津满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投靠落户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亲缘关系的亲戚不能投靠落户。申报前提前做好准备
Ⅸ 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如何随迁落户
申请人落户天津后,配偶、孩子可以通过随迁或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
同步随迁:申请人办理落户的同时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投靠落户:申请人落户天津后再办理家属(子女)落户。
一、配偶、孩子随迁落户条件限制:
1、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夫妻双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2)新政策放宽,夫妻结婚满三年。
也就是说在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随迁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办理。
2、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没跟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随迁吗?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注意一点,孩子须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如果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内,不能申请孩子随迁。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申请人需要先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本上,或将申请人的户口迁到孩子所在的户内,申请随迁。所以提醒家长们,孩子随迁落户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户籍关系。
二、配偶、孩子随迁落户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须签字);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孩子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4、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如无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
5、随迁人如系独生孩子的,须提供《独生孩子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孩子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三、配偶、孩子随迁落户审批程序
1、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目前,落户天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才引进,一种是积分落户。夫妻双方有一人落户天津,配偶及孩子满足随迁落户的条件即可把户口迁到天津。随着落户天津的人口增加,政策越来越严格,建议有意向者尽早落实。
(9)子女随父母迁天津扩展阅读: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