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省现在能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能,因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调整,全面放开了二孩,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不再补办独生子女证了。
㈡ 现在湖北省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可以了,按照相关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已经全面停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㈢ 湖北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小孩出生后,凭准生证、出生证明到单位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一般在工会),领取一张版独生子女证的权申请表,填好后请单位盖章,然后拿到当地居委会。如果没有单位的,就直接到辖区居委会去。
居委会会进行生育审核,然后出具个证明(有的就是个盖章的条子)。凭条子、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到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还需要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可以先照好了再去。
另外,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跑的地方和给小孩上户口是一样的,可以同时办理。也可以上完户口后,再填表去街道办事处办理。
㈣ 湖北省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2010年出生的没有办独生子女证,请问一下,2017年还可以办不
㈤ 现在还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湖北现在还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