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微企业业主,公司开办没几年,属于劳动密集型,工人多、利润薄专。目前这两年经济情属况,加之用人成本不断提升,企业上缴完税收、社保、工资、还有这样那样费,企业所剩给老板自己的还不如一个高级白领的工资。我想象我们这样的企业应该不在少数吧。
这两年政府提倡帮企业减负,我想是不是针对我们类型的政府是否可以考虑下?加之现在年纪轻的工人根本不想进入我们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只能添些年纪稍微偏大点,基本上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压力比较大的。有的甚至进厂了半年就要办理退休手续了,这样我们企业不是增加了一笔很大的负担?是不是也有点不公平?(我们是属于政府第一代独生子女。)
这是我们这种企业的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结合当前政府提倡企业减负的前提下加以斟酌下。另外希望其他路过看过的朋友们留点口德,创业是我们普通人每个人的梦想,本来现在就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嘛!改革、设备自动化、我们也想,只是正对我们这种企业和我们所涉及的(产品)的圈子包括国内国外也不见得有特别好的办法(目前)。所以给予理解和支持。
Ⅱ 江苏省独生子女有什么优待政策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有效节育措施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和照顾。
第二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的,奖励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属职工,一方属纯农业人口或城镇待业人员的,则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前款奖励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项目中列支;农业人口在乡(镇)统筹费中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奖励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个体工商户中统筹解决。统筹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七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证》,按规定年龄退休的职工,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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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内容
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Ⅲ 江苏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有哪些奖励政策
江苏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规定:
第二十九条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第三十条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Ⅳ 2020年江苏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有哪些奖励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有哪些奖励政策,
如果是企业参保人员退休,
每月都会有相应的独子费打入养老金内,
其他的确实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
你可以到政府人民来访办咨询。
Ⅳ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有独生子女补贴吗
退休有补贴。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2、补贴所需经费
(1)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
(2)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3)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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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过去奖励没有覆盖到的独生子女家庭,对于2002年9月1日~2011年3月14日期间退休的企业职工,未享受奖励政策的给予一次性补发2000元;
2、对于2007年11月17日~2011年3月14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市无单位居民,未享受奖励政策的给予一次性补发2000元。
3、对2011年3月15日后退休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或者城市无单位居民,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
4、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的职工,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
Ⅵ 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发按多少月份计算机
南京市,淮安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徐州市,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发按很少月份计算机。
Ⅶ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各地规定不同,以山东为例: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此项政策,对于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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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办法
1、资格确认。正常运转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企业负责;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的企业,由企业或破产清算工作组组织资格初审,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由企业主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人社部门负责资格确认。
在政策过渡期内(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业退休的部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政策解释)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参照上述内容予以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
2、发放办法。正常运转企业退休职工及与正常运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托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所属企业负责发放;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企业的退休职工,由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发放;
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初审,经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并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部门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企业,每半年向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发放情况,企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市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所管辖企业发放落实情况。
Ⅷ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奖励
应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你可以去无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反应
Ⅸ 江苏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有特殊补助吗
有,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农业户口的过去六十岁就发补助,农村是一年大概一版千八,城镇户权口的现在应该是50周岁时调工资,每个月涨自己工资的百分之五,大概是这个数据,因为我附近的有这种情况,具体数字我怕说不太准了
Ⅹ 我今年3月份在北京办理了退休(户籍是江苏)独生子女一次补助费去哪领
按照规定,现在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小孩,每年仍可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其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八十元独生子女奖励金。一、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没了
网络上最受热议的就是,晚婚假没了。
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不再
根据之前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不少优惠。
首先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然后可以凭证每月领到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在北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另外,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前的医药费,可以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报销。
此外,经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三年奖励费为代价增加三个月产假。
独生子女母亲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和安排宅基地等问题上,独生子女父母应给予优先照顾。
在河南,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此外,独生子女父母在农村调整责任田时,每人可以获得双份,涉及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也能多分一份,等等。
当然,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