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帮子女保管钱,子女有权要回么
应该有,这是个原则性的问题,即使是亲人之间也应该分清楚
2. 婚后父母让子女代为保管存款需要什么证明
按照中国的旧俗只要是父母的名字即可,大概是不需要什么证明的(当然只限于子女都孝顺而专且属明事理、不贪财)。但是我个人认为为了防患于未然,避免今后出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事先做个公证之类的好。最起码也要让父母写个委托书,然后子女为父母立个账本,一笔笔的收入、支出记个清楚(似乎为父母保管存款的子女就是父母聘用的会计呐),还可以适时的向家里的相关人员报报帐。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由于生理的原因,有许多人在年老后会患小脑萎缩症或老年痴呆症,而且此病症目前是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办法的。这个阶段的老人有时常常会对“钱”情有独钟,这时作为直接照顾老人的子女经常会苦恼的摊上所谓“贼”的身份(这点凡是家里有高龄的老人的人都可以理解),为了避免不明真相的人的误会以及自己心里的“伤痛”,还是有个账本的好。
3. 关于孩子赚的钱,父母有权利强行保管吗
夫妻俩挣钱,为了家里有点钱,比如说存钱吧,有别的用处,请问孩子挣的钱夫妻俩没有权利拿孩子的钱吧
4. 子女替父母保管的钱不愿还,父母单方起诉子女可以吗
父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主张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地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5. 子女有权把替父母保管的钱改成自己的明字吗
无权改成自己的名字。父母的钱是父母的,子女只是替父母保管,所有权和支配权归父母所有。在父母不知道或未经父母同意就改成自己的名字,是属于侵权行为,是违法的。
6. 父母年纪大了,需要把自己的存款交给儿女保管吗
每个人都免不了衰老,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很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疑惑,该不该把家里的存款告诉儿女呢?有的人认为应该告诉,毕竟儿女都是一家人,不应该这么见外。而且万一自己有不测的话,好歹还能让孩子们知道有存款这回事。
李大姐的一个朋友曾有50万的存款,她告诉了自己的儿子这笔钱的存在,后来儿子做生意急需用钱,朋友就把这笔钱全都给了他。然而没到两个月朋友就病倒了,她的儿子立马把她送到了养老院,后来再也没有去看过她。她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如果时光能够倒退,她一定不会告诉儿子自己有多少钱,更不会把钱给儿子。
年龄大了身体就不像年轻时那样硬,如果身体不适需要治疗,用钱起来更方便;如果年龄己经到七八十岁了,行动不便身体不好,自己出行也是问题,自己去用钱己经成为了奢望,看病等等问题都要儿女去帮你做;
这个时候再把钱交给儿女也不迟,要交给儿女,首先就要看看哪个孩子孝顺,更靠谱就把钱交给哪个孩子;如果两个孩子都不错就平均分给他们,就当一个甩手掌的柜,医养天年。
7. 父母的钱指定给子女,由他人代保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算!婚姻期间的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财产也算收入
8. 父母无能力保管自己的养老钱委托子女保管需要哪些程序
去办理公证,证明钱是老人的,是委托子女代为保管的,这样就可以避免钱财被侵占或者被误认为是子女的财产
9. 孩子长辈给的钱、该卜该由父母“保管”
看个人!!!父母保管是害怕你掉了或者乱花掉!!!自己保管就得自我有认知!!知道该用和不该用得!!不要弄掉了
10. 父母年纪大了,却不肯把钱交给子女保管,经常把钱藏没了
告诉父母把钱给你们保管,一元也不花父母的。晚辈经常让父母看看这些钱,你们没有动过,在父母用钱时,及时给父母送过去。这样父母就会放心的让孩子们替保管了。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