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政局是给独生子每年发一万块钱吗
国家没这样的制度,具体到地方可能有,但只是个传说!我们这里一年给300元独生子女补助。
⑵ 领了独生子女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在哪领取
可以拿补贴金,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如下:
想要领取相关的补贴津贴,首先要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样才能领取相关的父母奖励金,而对于独生子女的津贴奖励每个省份都会有所不同,一般补贴的方式以及补贴金额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
当然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而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在领取的时候就可以凭着相关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或村集体街道办证明,带着自己的婚姻证明,同时拿着《独生子女证》可以进行申请。
(2)独生子女证民政局扩展阅读:
需要带的材料:
需要带着独生子女父母的户口,然后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的身份证以及“独生子女证”。当然还要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三份,身份证的复印件4份,子女的身份证3份,同时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复印三份,同时申请表也要复印三份,乡镇、村集体的证明公示需要三份复印件。
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及接班人的签名和电话,申请人按手印。一般是一年申请一次,所以59岁不申请那就会少领取一年的津贴。而申请完毕后申请人就会获得相关的银行卡,每年的奖金津贴是一年一领,同时每年年初的时候需要对本人进行一次审核。而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领取80元/月的津贴。
⑶ 扬州独生子女证明丢失怎么办去民政局还是哪里
去你孩子出生登记户口的街道所在的居委会的计生办就可以了
当初证就是那里发的
⑷ 办独生子女正开未再婚证明民政局能否给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本就是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而并专非是民政部门的。
而一属般情况下,当地计生部门的办理无需再让办理人出具“未再婚证明”,因为当地计生部门应该了解和掌握你们夫妻的生育情况并建立起婚育档案。
但有一点需要告诉你的是: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⑸ 独生子女投诉应该去民政局哪里投诉
打电话去北京民政局投诉 如果没人管在打国家纪委的电话12388如果在没人管打焦点访谈的电话或者最后的办法就是找记者
⑹ 中国民政对烈士独生子女后代有什么照顾
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并依法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上述三项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4、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还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
⑺ 我的离婚证丢了,现在去档案局和民政局去查,也没有,要办独生子女证,也办不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来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自、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⑻ 民政局把我的独生子女证给丢的:不找民政局找谁
是民政局弄丢了你的独生子女证,当然应该找民政局,有民政局负责给你补办。
⑼ 哈尔滨道外区民政局办独生子女证
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
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专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属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实际上,从现在的时间看,已经基本不能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