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赠与父母房产需要办哪些手续
办理赠与,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契税:成交价*3%
印花税:成交价*0.1%
交易费:成交价*0.5%(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公证费:按房价计算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
10000以上部分
0.1
B.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要公证吗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共同向一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赠与书、受赠书公证的,分别由赠与人、受赠人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书、受赠书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如赠与的财产为不动产,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屋公证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房屋公证或者是遗产公证,都是为了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最高。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公证。
C. 父亲将房屋赠与孩子需要办理父子关系公证吗
需要
根据我国财务局下发文件指示,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若双方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若赠与人与受赠人无血缘关系,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D. 父母房产赠予子女,一定要办理公证吗
不一定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房产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父母已经过世,则可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两人和子女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大厅共同办理,并要签字,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都要复印。
3、如果子女已婚,可以办成只赠给子女一人,这样房产证只有一本。也可以赠给子女家,这就要办子女和其爱人共两本房产证,同时子女夫妻也要双方到场签字。
注意: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提示要办成夫妻的,不过可以只办子女一人的,我要申明只办一人的(办两人的会多交一笔不少的税)
(4)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需要公证书扩展阅读: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E.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需要公证吗
一、这个不一定抄; 二、一般取决于房屋是公产房还是私产房;房龄是否超过五年了? 三、如果房龄超过五年了,建议你走交易吧,这样相对比较省费用,经济一些,但是,需要走资金监管,走形式上的交易流程,你需要准备部分购房款以作为资金监管用。 四、如果房龄没有超过五年,你通过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更名,这样会比较简单,而且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还可以申请免税的。 五、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F.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请问该如何办理
手续是:
1、先是父母及儿子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房产原购房发 票等,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到房管局赠与过户时,房管局是要求提交赠与公的。
2、父母及儿子本人,持赠与公、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原件,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过户给儿子
薛苏一世 3天前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办理方法: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应提交下列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
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
过户手续。
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无偿赠与
营业税: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
契税: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计税
G.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需要公证
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是不需要公证。赠与之后,不可以无条件收回。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不需要公证,但经过公证赠与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 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任意撤销的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之后,是不可以无条件收回的。
(7)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需要公证书扩展阅读: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