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子女不愿赡养父母的法律咨询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回。
《宪法》规定答,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② 父母不抚养子女的子女可不可以不赡养父母
首先应由负责调解的部门教育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专关系,婚姻法等法律中关属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和第12条第1款分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③ 孩子不赡养父母的故事
在衡水地区有个深县,蜜桃不错。在深县有个大堤,名气不错。在大堤有个叫孙连会的男人,不是男人。
偶然路过大堤,正赶上乡下大集,堵车,索性下步而行,在一卖肉的摊点停下,看猪头肉不错,于是买了一斤,在付钱的过程中,旁边有人指指点点,疑问?等离开肉摊,怀着疑惑问一老年人:我怎么啦?你们有什么看不惯的吗?还是他的肉不好?;
那人回答:小伙子,我看你不是三里五乡的吧?
:是啊,我路过
:哦,那就难怪了,你还不知道吧,就你买肉的摊位上,基本本乡本土的没人买他的肉!
:为什么?他的肉有水?
:那到不知道,主要是卖肉的那个人不是男人。
我汗!我看他长的也像男人啊?
老人继续告诉我:他不赡养老人,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赶出去不让在家住。你说是男人吗?
我无语了,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忍不住又问老人家:你是听说的吧?
:小伙子,我这莫大年纪还和你开玩笑啊!
离开老人我往前走,还是怀着疑问,在一小摊上我准备打听一下
于是看到了一个卖袜子的老板不太忙,就上前说话:和你打听一事情吧?
那老板也肯定是一健谈之人:说吧,三里五乡的每有我不知道的,尽管问
:我在那边一卖肉的摊上买了点肉,可是却听说卖肉的那人不赡养老人?有这回事吗?
那老板打一哈哈:哦,你说的是那叫孙连会的吧 知道知道, 那可是名人啊,你在他那里买的肉?
我说:是啊 。
:那你肯定上当了,你的肉肯定不够分量!我们这里都知道他给的不够!
:我问你的不是肉。
:哈哈,是有那么一回事,他老娘好像是没地方住吧,听说他家有好几间闲房子,可是就是不让老人回家,真不是人!现在这样的人也少了,你说要是没有娘,他怎么长大的啊,可人家就是不承认那不是他娘!我们听说他种着老人的地都多少年了也不给一粒粮食,真不是东西!
我问:那就没人管吗?不会经过法律调解吗?
那老板点上一根烟:法律?法律都是对有钱人用的,像一个孤老太太谁管,一点油水也没有,再说了,就是管能怎么管?你前脚说完,后脚他还是照样不管,你有办法吗!
我说:那卖肉的就没有儿女吗?
:有啊,怎么没有啊,他大儿子在这里的热力厂上班呢,他都有孙女啦,他就是不管谁也没辙啊!
我汗死!!!!!
我离开袜子摊,心里直琢磨,莫非这世界上海真有这种不赡养老人的儿女吗?现在都是讲和谐社会,这和谐的核心到哪里去了?要是一个家庭都不和谐,那何谈和谐社会?要是连亲母亲都不养,那养儿子干嘛?我们的领导们就看不到吗?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被和谐的吗?马上天就冷了,那个被儿子抛弃的母亲怎么过这个冬天呢?
我希望看到这个帖子的朋友们,你们如果有懂法律的,可以去深州大堤村去帮助一下那个老人,谁都是有老有小的人,唤醒你们内心的那份良知吧!你们在路边上看到一个孤寡老人心就是平静的吗?
谁都有老的那一天,养儿防老这句话难道就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吗?
还有叫孙连会的那个人,你也有儿子,你也会老,你如果这样对待你的母亲,你儿子也会看在眼里,到时等你老的那一天,你就没有想过你儿子把你赶出家门的时候吗?你儿子会骄傲的像你说:走吧,你就是那样对待我奶奶的。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可以买的!
④ 新闻上为何有很多不赡养老人的新闻,为什么有的儿女不赡养。
没有良心,不讲道德。
⑤ 对于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是否违反法律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反法律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⑥ 告诉我一个儿女不赡养老人的事例,现代的
现在不孝顺老人,不赡养老人的大有人在,不过大部分是表现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素质低下的一版些农村妇女权们,在城市中素质高的人群中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也不能完全排除没有的可能,有些是和父母有矛盾的,总之家庭的事外人不清楚,有很多的原因能导致儿女对父母不孝顺,比如财产分配不均了.....
⑦ 关于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新闻 300个字以内
新华来网郑州10月25日电(李钧德源、郭文政)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任何形式的免除赡养义务的协议约定都是无效的。日前,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决原告王老太太的6个儿女共同支付母亲每月的生活费及护理费。 家住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的王老太太今年已88岁,与丈夫韩老先生共育有2男4女6个子女。根据当地“父母由儿子赡养”的习俗,1983年12月,韩氏兄弟签订了一份扶养老人保证书。保证书约定:母亲由大儿子扶养,父亲由二儿子扶养;在扶养当中,一切生活费用“医药费,吃穿埋葬费用等”一律由扶养人承担,兄弟俩双双在保证书上签字以示保证。从此以后,兄弟俩各自尽自己的赡养义务,大家相安无事。2003年初,韩老先生去世,纠纷也随之而起。由于大儿子年近七旬,体弱多病,收入较低,而二儿子收入较高,王老太太要求二儿子每年给付一定的赡养费,遭到二儿子的拒绝。2005年春季,王老太太以原告身份将二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二儿子支付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