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在美国已有了身份申请子女移民要多长时间
你问题是很模糊的什么叫有身份,美籍是合法的,绿卡永久居留也是合法的,而子女也分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已婚还是未婚,所以这会有很多种情况
因为每年有移民数量的限制,所以有的移民类型会有排期,有的要按排期走,有的可以直接申请,移民不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行政审查除外,通常这种行政审查多长时间都有可能所以无法准确)但是排期你就得等着了
美籍已婚子女现在排期到2007/06/22,成年未婚子女排期到2012/07/01
绿卡永久居民成年子女排期到2014/01/01,未成年子女是无需排期的
⑵ 父母拿到美国绿卡怎么为子女申请办理移民
首先,很多准备为父母申请绿卡的申请人都会有种想法,打算在帮助父母申请绿卡的同时,也为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一起申请绿卡,这样就可以全家同时移民美国,早日和家人团聚。
但是,事非人愿,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对于公民为亲属申请绿卡来说,只有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三类直系亲属是不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其他种类的亲属关系都需要排期。即使兄弟姐妹尚未成年,并且和在中国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他们只能作为亲属移民第四类(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类的排期距现在大约有11年时间。
第二,另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就是公民能否领养亲属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然后为他们申请移民。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是,公民领养兄弟姐妹的子女是不能马上申请移民的。领养的父母必须同被领养的子女共同生活两年才能为他们申请美国移民。但是,如果领养的是孤儿,比如,有一些公民去中国大陆孤儿院领养孤儿,这种领养不需要等待两年的共同生活就可以申请移民。
第三,绿卡持有人是不能为其父母申请移民的。亲属移民只允许绿卡持有者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不能为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也是绿卡持有人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第四,获得临时美国绿卡的申请人可以马上开始为单身子女申请绿卡。不需要等到获得正式美国绿卡再为子女申请。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A类别)的排期已经前进到2008年12月1日,离现在还有2年8个月的时间;绿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2B类别)的排期已经到达2003年7月1日,离现在还有8年时间。
父母拿到美国绿卡怎么为子女申请在美国有着明确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还是要按程序走,不能过于心急,为子女申请前了解清楚规章制度,同时还可以求助移民专家进行协助办理,更多关于父母拿到美国绿卡怎么为子女申请相关问题可拨打400-610-8118咨询太平洋加达移民专家。
⑶ 父母随子女移民美国需要哪些条件
几种拿美国绿卡的方法
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因为一旦拿到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就能享受美国政策的特别待遇,其中包括工作学习的权利,申请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为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权利,根据移民法以移民的身份永久居住美国的权利,而且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会因外界环境而轻易改变。
那么应该怎么申请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呢?
一般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有3大类: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和抽签移民。
1.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2.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有5种类别:
a、(eb-1)杰出工作人员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
a. 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 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b、(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
a. 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b. 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c、(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依亲移民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除结婚证明书以外,其他一些辅助材料也是参考的对象。如: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丶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租约丶纳税表丶证明配偶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丶房屋抵押贷款丶联合消费者贷款,或罚金25万美元。外国人如经证实有假结婚前科纪录者,不得再以婚姻关系申请移民美国。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丶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诉时,与身体上的虐待相比较,精神上的虐待较难以证明。以下行为可说明属于精神虐待:扣压绿卡丶证件丶金钱丶管制行动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和亲人见面”,“你没有绿卡那儿也去不了”一类的言语。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请豁免,最好找律师丶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比较相信有律师代表的申请人。
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经移民局核准后,他的姐姐可申请他本人的移民签证,姐夫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时申请同行或随后赴美移民。利用最亲亲属项目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与美国公民女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为他们申请移民。当然,某甲获得移民身份后,也可以第二类优先,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美国移民排期时间过长呼吁改革
中国等国移民一直为成年子女获得绿卡担忧,10到20年的等待时间几乎让他们绝望。移民倡导者呼吁立法者在进行新的移民体系改革时,缩短漫长的移民等待时间应该成为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美国移民法律,美国新移民不能为他们21岁以上的成年子女,申请基于父母的亲属移民绿卡,使很多移民家庭不能团聚。
一位华裔移民2005年通过姐姐申请亲属移民获得绿卡。他希望给自己的女儿办绿卡,并用他姐姐最早申请亲属移民的时间1992年计算。但法院说,这是新的案子,必须从新算,就要再等待10到20年。移民律师协会表示,全美有约2万等待亲属移民的申请人面临类似的处境,特别是来自菲律宾、墨西哥和中国的申请者,因为国家移民配额的限制,新移民为成年子女申请绿卡,等待排期遥遥无期。
几乎所有移民都经历了漫长的家人离散。移民排期表是所有移民的一块心病。递交申请后,顺利时,每个月的排期前进个把月,不顺利的时候,还会出现打倒车,让人身心疲惫。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今年9月移民排期表,大陆和港澳亲属类移民类别,美国公民未婚子女的排期挪移到了2003年5月15;绿卡持有者未成年子女排期在2005年4月15日;绿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的排期在2001年7月1日。其他类别需要等待更多时间。
目前,在纽约、加州、新泽西和俄亥俄,每个州都有十几个请求重新确定排期时间的移民案件。申诉人说,根据2002年法律,成长子女应该使用父母最初申请移民的日期。移民改革倡导人士正在敦促立法者,在起草新移民法体系时,应该缩短亲属移民等待时间,特别需要重新考虑新移民成年子女绿卡申请。亲人长久分离已经影响到美国移民法的精神和社会经济发展。
怎么拿到排期,亲属移民优先的排期是在为申请人办理移民亲属,交上了申请表格i-130 给移民局的时候。职业移民则根据优先的不同有下列几个方式,一,当雇主把申请人的劳工纸申请送到劳工部之时;二,不需要劳工纸的类别,就是雇主把申请表i-140表送到移民局的时候。
1、因为情况的改变,申请的类别更动,是否可以保持原来的排期,先看亲属移民。例如公民为二十一岁以下子女申请,不需要排期的超优先,但是到了超过二十一岁成了亲属第一优先,结了婚成了亲属第三优先,这些更动,排期都依据原有申请案的交件时间,优先变了但是排期不变。
永久居民为子女申请就不同了,例如为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为优先2a,但是子女结婚了,则申请案消失,因为永久居民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移民。但是父母在子女结婚前成为公民,子女结婚的话,就成了第三优先,保持原有的排期。
再例如永久居民父母以2b优先申请子女,当父母成了公民,则立刻成了第一优先,子女仍保持原有的排期,可以更快的取得绿卡,在父母成为公民后,子女立刻结婚的话其配偶也能以原来的排期移民。
2、职业移民拿到的排期,查看移民局的申请许可通知书[i-797]上, 会有申请人的排期。申请职业移民一,二,三优先,在先得到劳工纸批准,没有继续办理签证,又再作第二次申请,只要项目不变,都可以保持原有的排期。总之要看当时的其他客观因素,而判断是否可以保持原有排期。
⑷ 父母随子女移民加拿大需要什么条件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假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担保其父母、祖父母或者领养子女移民加拿大。
1、担保人要求:18岁以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办理周期:父母/祖父母,约3年。
3、担保父母、祖父母:需要提供担保人的家庭收入证明。
4、担保期限: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但不得申请政府的各项救济金,父母/祖父母担保10年。
⑸ 父母申请子女移民美国要多长时间才可以过去
父母申请子女移民美国,分为很多种情况,所需的时间也不同。
一、如果是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般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一起移民美国。
二、如果父母是美国公民
子女21岁以上且未婚,那可以申请F1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8年11月22日,前进了61天。按照当前进度,大概需要四五年可以移民美国。
子女已婚。那么可以申请F3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4年12月1日,前进了9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十三四年才可以移民美国。
三、如果父母持有美国绿卡
1. 单独为21岁以下子女申请绿卡,申请F2A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14年11月1日,前进了10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两三年可以移民美国。
2. 子女21岁以上且未婚,申请F2B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9年9月1日,前进了48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六七年才可以移民美国。
当然,美国移民排期表是在不但变化的,排期需要的时间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排期有可能会缩短,也有可能会延长。
⑹ 子女如何申请跟随父母移民澳大利亚
根据澳洲移民法律,已经加入澳洲国籍,以及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澳洲合法居住满2年的子女,可以申请父母移民。申请移民的父母,需要用过体检,和家庭平衡测试,还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子女自愿提供担保的担保书,以及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押金。
一、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的申请条件
澳洲移民政策规定: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申请人与担保人是亲生或领养子女关系并日担保人抚养(已婚或订婚子女除外),符合此类别。
凡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在经济上.精神上仍依赖于其父母的,如子女是全日制学生,并目前仍依赖于他们的父母,年龄可放宽至低于25周岁,或残疾子女必须依靠父母,否则生活难以为继,年龄则不受限制。但担保人必须提供书面陈述说明在必要情况下,他愿意资助子女在澳州居住和其他生活上的费月,该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等.以下两种情况都属于领养范围之内:
1、担保人是申请人领养的年龄未满18周岁的小孩,且领养关系已获澳洲相关的州/领地福利机构支持;
2、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领养的未满18周岁的小孩,在提出申请时,报养人或被领养人在海外至少住满了1 年。
二、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
要作为子女(包括被领养儿童)移民澳大利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该子女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并且必须被其父母担保。一般要求该子女必须在十八岁以下,但孩子也可以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生并依赖于其父母(担保人)。如果孩子有伤残而无工作能力,则无年龄限制。
三、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签证类别
未独立子女类签证 (445子类别)/ Dependent Child Visa,适用于父母持有临时伴侣签证并且其永久伴侣签证正在处理过程中的子女。
子女类(永久签证)(101子类别)/ Child Visa适用于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海外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
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117子类别)/ Orphan Relative Visa适用于父母死亡、永久丧失抚养能力或者下落不明的海外孩童,并且其担保人有资格担保。
注意:亲属孤儿类别,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孩子是孤儿,或其父母下落不明或永久丧失抚养能力的文件资料;以及担保人是孩子的兄弟、姐妹、祖父母、阿姨/叔叔或侄儿/侄女的证明材料。
2、政府协议收养: 随即办理。请注意,每个申请情况不一, 会使受理时间有所变化。有些因素会延长受理过程, 这包括:递交的申请不完整或者所需材料没有及时递交;需要额外调查, 包括重新面试;体检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治疗, 例如肺结核;
四、体检报告
请注意所有移民类体检的报告只有澳大利亚联邦医务官员有资格进行审核。这就意味着如果您完成了体检,移民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将把您的体检报告送至领事馆,然后再将您的体检报告转送至澳洲进行健康评估。联邦医务官员将审核您是否符合移民体检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您可能会被要求体检复查及提供复查报告。
五、另外子女在不同阶段随父母移民澳大利亚其对子女的发展也有所不同:
子女在小学阶段跟随父母移民 好处是在有一定的中文教育基础上,能更早地熟悉西方文化。这个西方文化不是单纯的指英语能力,而是日积月累的西方背景教育。须留意的是要清楚地意识到随着中国的国力发展,中国成为世界主导的地位就越强,因而,个人认为中国文化背景教育是不能忽视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下,就需要家长好好地引导了。当然,前提是父母选择移民时已经规划好自身的发展,把握自己的机遇的同时也给下一代创造机会。
小学阶段,国外的公立小学与私立小学的师资和教学质量差距不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子女在初中阶段跟随父母移民 在子女有较深的中文教育基础及中国文化背景教育下,这时候在国外求学比在高中段更容易适应西方文化。特别是在英文口语与写作方面,虽说目前国内的英文教育水平已有了质的飞跃,但如果你期望子女真正进入西方的上流社会的话,一口流利的中式英语会让你很尴尬的。
在国外,初中阶段允许有更多的时间练习英文写作,这都是为了大学阶段的求学更轻松奠定基础。大学成绩好不好主要看论文写的好不好,中式英语源于中式思维,如此一来,导师便难以理解你的论文。而在大学期间教授或导师的工作重点是指导专业研修,不是去教学生如何用英文来书写,有很多高中之后才出去的留学生在大学期间因为写作关而使倍感吃力,甚至毕不了业的也比比皆是。
子女在高中阶段留学或跟随父母移民 好处可以参考上一段文字,不过处于青春期的子女开始重视朋友关系,对世事似懂非懂的,这个阶段将会是个分水岭,如果没有父母从旁引导的话,原本读书好的会更好,原本不怎么样的话就更不怎么样了。
⑺ 英国定居父母如何申请子女移民
在英国境内的子女十八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包括亲生子女或领养的子女)可来英国与其父母团聚,不管其父母身份是学生,父母在英接受培训或工作,父母因一些临时目的在英逗留或是父母已经在英国定居。 子女陪读: 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办理来英陪伴父母的读书签证,如果符合申请条件,他(她)可获得与其父母同期的签证许可。但是如果只是陪同单独生活的父亲或母亲来英签证,必须合理解释子女所需开支来源,是否有足够的住宿条件,父母上学时,谁看护子女,父母另一方在哪儿,为什么不能看护其子女,是否有其它亲人陪同来英,且可以协助看护子女。如签证官认同其解释,将会批出与其父母同期的签证许可。 子女陪工: 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办理陪伴来英接受培训或工作的父母签证,申请条件基本上与陪读签证相同。 子女来英与已在英定居的父母团聚,他们亦可申请来英定居,但分三种情况: 1.18岁以下未婚(需证明父母愿意支助食宿而无需申请政府福利) 2.18-21岁以下未婚子女(父母需证明他为英家庭的成员之一,在原居地无其它近亲可照顾,经济上及情感上仍依靠于其在英国的父母,及未婚) 3.21岁以上的子女(一般内政部认为他们能够独立生活,但是如果可以证明他们确实生活孤独,在原居地无其它近亲可照顾,经漳上及情感上仍依靠于其在英国的父母,便可申请,签证官会根据他们的情况审批签证。 子女办理申请手续需准备的材料: 父母或担保人的新旧护照的公证件 子女带父母名字的完整的出生证 子女的护照 父母的结婚证 父母或担保人过去支助子女的证明 父母划担保人愿意抚养子女的证明(双方来往函件) 其它亲人无能力看护子女的证明(如健康证明) 针对过去看护子女的近亲,出具死亡证明或医生的健康证明 子女目前生活孤单的证明 父母的收入情况 英国的居住条件(子女超过18岁时) 在国内没有其它亲人一起生活并照顾他的证明,及为何不能独立生活的理由 如是领养的子女,需提供合法的领养证 领养的子女(Adopted Children): 领养子女申请来英定居的目的,视同亲生子女一样,所需条件主要是证明他们的亲生父母无力看护他们而领养他们的父母有责任看护他们,并要提供强力证据证明不是为了来英定居而安排的领养。
⑻ 女儿已经加入美国国籍,母亲移民如何办理
美国公民的父母可以申请移民,父母属于直系亲属,申请时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
1.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
2. 在 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
3.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注意事项:
1.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2.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3. 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4. 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⑼ 子女是港澳居民,父母申请移民怎么办理
父母投靠子女
一、抄 申请条件: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二、 申请材料:
1、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一份,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X33mm);
2、交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在港澳地区所有子女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在内地无子女证明(由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5、提交港澳关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
一、 申请条件: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包括被合法收养子女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养父母的)。
⑽ 子女如何申请父母移民
一、不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及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亲,在移民法中被归类为“最亲亲属”(Immediate Relative)。最亲亲属移民不受配额限制,移民申请获批后,即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或在外国签证进入美国。所谓未婚是指未结过婚,或因配偶死亡、离婚、或因婚姻在法律上无效的各种情况。
二、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这些受配额限制的亲移民,移民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由于受到每年的定额限制,申请人须等待排期,排期到了,才可在美国调整身份或在其巨着国的美国领事馆签证进入美国。这些受限制的亲属移民有限的程序如下: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FS-1)
第一优先类别包括美国公民的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儿女。
如果未婚儿女在等候移民/绿卡申请或移民配额/排期过程中结了婚,他们的优先类别则从第一优先转换将寄到第三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这意味这他们要等候更长的排期。但是其好处是,如果儿女取得移民签证/绿卡身份,其配偶及孩子也可以衍生受益人的身份,同时取得绿卡。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孩子和儿女(FS-2)
第二优先类别包括2个小分类: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FS-2A)。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未婚儿女(FS-2B)。
如果FS-2B未婚儿女在等候移民/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之间结了婚,他们则自动丧失了移民/绿卡申请资格,必须等他们的父母成为美国公民后,方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这不能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他们的父母申请移民。他们必须成为美国公民后,方可为父母提出申请。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FS-3)
该优先类别包括了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和由第一优先类别讲记下来的申请者。
自动转换优先类别的规定。如果第三优先类别的申请者在等候移民/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时,改变了婚姻状况(离婚),则可升级到第一优先类别,较快地取得绿卡。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FS-4)
第四优先类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美国公民必须要到至少21岁,方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其兄弟姐妹提出申请。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可以为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提出申请。但是要符合兄弟姐妹的定义要求,即当他们呢还是孩子时,他们有共同的生父或生母。
除了最佳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最亲亲属”外,在以其他优先类别为亲属提出移民/绿卡申请时,只要为主受益人提出申请即可,其配偶和孩子则自动成为衍生受益人,享受同等优先待遇。当主受益人的申请批准后,他们则可以陪同或跟随主受益人移民来美。但是,对于最佳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配偶,孩子或父母,则必须每个人都符合条件,为每个人单独提出移民/绿卡申请,方能躺他们移民了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