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农村征地双倍赔款吗急!加急!!!
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从该法可以看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陕西省独生子女征地补偿诉讼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Ⅱ 我们这里征地 , 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份的征地补偿吗
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内法律、法容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所以独生子女还是享受一份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Ⅲ 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复人民共和国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各地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纷纷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照顾独当地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有的省份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因此,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
Ⅳ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打官司请律师费用谁出
由聘请人支付
Ⅳ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公司交社保是不是不可以补贴
没有
1、是否缴纳社保和领取独生子女费是没有关系的。
2、相互之间是不存在影响的,缴纳社保后,应该是可以继续领取原有费用补贴的。
Ⅵ 独生子女家庭征地补偿
你去开一个独生子女证明,然后再去领一份就行了。如果他不给的话,那你可以举报、可以索要等。但要保留好收据,防止被阴
Ⅶ 陕西有关独生子女征地赔偿的红头文件
是假的
Ⅷ 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与国家征地补偿没有必然联系的
Ⅸ 陕西省西安市独生子女过了16岁就不能参加征地补偿款分配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Ⅹ 陕西农村独生子女拆迁政策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回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答》或者绝育证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四)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