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给女儿买的房子,父母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这属于有效的赠与行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由于这是按揭房产,如果内在银行贷尚未容清偿之前父母因故离婚的话,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
因此,不仅不能分割,而且还有一个共同债务,即:银行贷款清偿。
B. 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婚,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子(房子写子女的名字)算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是算子女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如果起诉你的话,如果他有给你17万购房款和买车的内3万,还有容结婚彩礼9万的话,如果你父亲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证明这些钱是他给你买房结婚买车的,那么他可以要求归还,但是他已经和你母亲离婚,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他也只有一半,另一半的归属权属于你母亲
C. 儿子自己购买的房子父母离婚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要看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房主是儿子的话,父母离不离婚也没有父母的份,如果写的是父母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就一人一半。
D. 父母离婚前买给儿子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儿子结婚后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双方的房子了,就算房子是父母全部付钱,屋主是儿子,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因为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买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祝快乐!幸福!
E. 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离婚时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回互相帮答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里面提到的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表明了父母的东西与自家孩子有关系,有关系就不要说是他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分东西还涉及别的原因,不要认为就是分财产
F. 父母离婚分财产,之前给子女买的房子,户名是成年子女的,算父母财产吗打离婚官司会算作父母财产吗
这个属于赠与,如果父母不收回的话(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不需分派
G. 婚后父母给我的房子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步骤/方法 婚前购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H. 妈妈给女儿买的房子,父母离婚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1、首先房屋是属于你的。
2、虽然是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屋,但是作为专子女,一般法律视属为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与他们的财产无关。除非你的父母他们与你之间有其他协议。
3、如果还是担心什么,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一般他们分割的不是这套房屋,而是他们名下的夫妻期间共同产生的财产。
I.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过户财产给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夫妻俩的,就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俩,或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这财产属于子女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9)买给子女的房子父母离婚时算共有财产吗扩展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