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其子女没有赡养老人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吗
首先,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指明有该子女的继承份额,内则该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容利。
其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1985年9月发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 第33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采用法定继承方式确定继承人时,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并非绝对不能继承遗产,而是“可以少分或不分”。
B.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否有继承权
1、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法定的继承权;
2、若立遗嘱的话,可以自由分配,至于版分配给那权些人或哪个人,按什么比例分配,每个人分多少等等,都是被继承人的自由和权利,不必写明原因。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
C. 父母离异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没有赡养父亲,父亲去世后是否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配偶抄、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管孩子没有赡养父亲,仍然是有继承权的。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D.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可以。
按我国法律抄规定,赡袭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但《继承法》同时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时,要优先照顾多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注意:不分和无继承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是按遗嘱继承,则与赡养无关了。
E. 子女未赡养老人 是否还有继承权
你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内;
(二)为争容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上述法条,子女未赡养老人并不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但根据继承的分配原则,“有抚养能力、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F.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现实困惑
王某在年轻的时候,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一直存在银行里,子女们都不知道。王某起初与儿子共同生活,但儿子不孝顺,经常打骂王某。王某无奈与女儿一家共同生活,自此王某之子再没有履行过赡养的义务,只有女儿尽着做子女的义务。老人去世后,这笔财产留给了女儿。儿子知道此事后,便争抢这笔财产,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王某的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答疑
王某之子不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虐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极为恶劣的,还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王某之子虐待王某,其不再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1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法理荟萃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某些法定情形下,不履行义务可能导致权利的丧失。
G. 父母的遗产由子女继承,但女儿没有赡养老人,女儿是否也有继承权
你好,蒋铁顺律师 回答得很好,你可以赞同他的观点。
但并不是绝对的,你要回注意的答是还有遗产继承权无效的四种情况。如下,供你参考。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H. 子女没有尽赡养老人义务的对房屋有继承权没有
你好,依据您的描述,父母应该是将房子赠与给小儿子了,而非继承。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因父母没有赠与子女房子而减轻该义务,因此,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原则上承担的义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