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去世留下房产有四个子女继承,但其中两个名下有房子,另外两个名下没有
我感觉,这是不合理的。
名下无房,还缴纳“二套房”的税?这个嘛……胡扯啊!
『贰』 如果父母在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并做了公证,有效吗
1、父母生前把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无效遗嘱:《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叁』 父母名下的房产(父母都在),父母有两个子女,其中一方能放弃财产继承吗
继承权既然是权力,自己有权行使或放弃,但放弃权利,并不能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
『肆』 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如果父母对房屋享有完全权利,过户行为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过户行为是有效的。过户后,房屋权利归受赠子女。父母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且房产证已在一子女名下。其他子女已经没有权利分割了。
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 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
(4)继承父母房产其中一个子女不同意扩展阅读
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产继承)
『伍』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意见分歧其中一个人能告法院判决吗
可以
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分歧,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对于被继承人房产的居住使用是对遗产的分割没有影响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理论上所有继承人平分房产。继承法中关于剥夺继承人继承权有四种情形,包括杀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严重,伪造毁损遗嘱情形严重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也,那就都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十参考:
《继承法》第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陆』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其中一人不签字有什么办法
就看那个房产证上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还是父亲的名字,只要写名字那方签字,谁都不起作用
『柒』 父母过世其中一个子女过世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子女是在父母死亡之前去世,还是之后?父母生前有无合法遗嘱?如果有遗嘱专,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属,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是在父母死亡后去世,该子女先取得继承的遗产,再由其继承人继承
『捌』 父母去世留下的房产其中一名继承人不同意卖房别的子女有权卖房吗
若生前没有立遗嘱或公证等,则遗产由其合法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只要其中一个合法继承人不同意卖方,其他人就无权将房屋买卖。
若其他人将房屋卖了,可以提起诉讼。
『玖』 房屋遗产继承如果老人同意,子女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你的分别扶养以及分别继承有证据证明,你可以要求按照分家协议去主张权利;如果没有内这样的容协议,你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你的母亲的遗产,同时你可以在你的父亲辞世时要求主张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留有遗嘱的话,相当于你还是继承一套房产。
『拾』 父母是否可以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继承给其中一个子女
父亲(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产给儿子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资料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纯芦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做弯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哗汪、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