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离异后未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是否还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
如果子女认为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应当举证,如果不能举证,则应版当认为父已尽抚养义权务,可以向子女提出赡养要求。如果能证明其只支付了半年后没再支付则可以减轻子女义务(因为其并非完全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楼主说了,是支付了半年后,再没有支付过,所以子女不能完全免除赡养义务)
㈡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不可以的,子女对来父母有赡自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㈢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案例:董某的抄父亲在董某2岁时袭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董某的母亲和监狱中的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含辛茹苦将董某抚养长大。多年后董某父亲经喊刑刑满释敖,身体息病义无其他生活来源,他要求已成年并参加1作的董某给予经济帮助,但董某不肯,认为自己从未受过父亲抚养且父亲的犯罪影响了自己的参军,上大学。董某有义务赡养父亲吗?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本案,董某的父亲虽因多年服刑未尽到抚养教育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如今董某的父亲生活困难,董某已成年并有经济能力,因此董某应尽赡养父亲的义务。
㈣ 父母没对子女尽养育义务,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1】父母没对子女尽养育义务,到了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2】父亲或者母亲在子女未成年时,未尽到对子女养育法定义务。
在子女未成年时,
他人可以作为孩子的代理人(近亲属,律师,社会组织等)对孩子父母进行起诉·,
要求父母对子女进行法定的抚养义务。
【3】子女成年以后,必须尽对父母赡养的法定义务。
不因子女年龄幼小时,父亲或者母亲对子女未尽到抚养义务。
㈤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否拒绝赡养
首先应由负责调解的部门教育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等法律专中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属的规定仍然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和第12条第1款分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㈥ 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5、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6、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㈦ 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女来也相应的源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
㈧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还应该尽孝赡养么
父母因种种原因对子女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当子女成年后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父母仍应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是因婚姻、血缘、收养关系所产生出来的法定的权利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也体现我国优良的传统伦理道义。
这里所说的子女还包括因收养关系产生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如果继子女享受了继父母的抚养,因而产生了对继父母赡养的法定义务,当然其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并未消灭。
赡养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生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因血缘关系而成立,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则是因继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而形成,虽然形成时间和原因不同,但都不能以父母或继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也不因血缘的远近和抚养义务的多少而产生赡养义务多寡和先后的区别,他们是同等责任、同时履行。我们既不能片面要求生子女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继子女承担次要义务,也不能强调继子女由于得到更多的抚养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应当从各义务人的自身职责出发,秉承合法、合情的原则,由他们共同平等地承担赡养责任,以有利于正当、合理、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