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了独生子女爱心保险是否学校里不交了
应该不用了。
2. 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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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有,子女意外伤害有,具体还是得看当地的保险内容的。
下面是广西的
(一)农村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是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会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办的保险项目,适用于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孩子出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且出生满3个月—18周岁的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家庭的女儿。
(二)符合保险办理条件的被保险家庭的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父母(继父母)为第二被保险人。无双亲的,可在直系亲属中指定一名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法定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
(三)除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第二被保险人计划生育手术医疗事故保险金及并发症保险金的受益人为第二被保险人外,其它保险权益的受益人均为第一被保险人。
3. 办独生子女证爱心保险有什么用
第一被保险复人,也就是独生子女,在保制险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乡级或乡级以上公益性医院住院治疗的,其符合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对于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在扣除2000元医疗费以后,对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支付医疗保险金。
因住院医疗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最高限额可达20000元人民币。此外,如果保险期届满,该儿童治疗仍未结束的话,保险公司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期限,还将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延长90日。
爱心保险”规定,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区分不同年龄,其家庭也能领到相应的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年龄在3周岁以内(不含3周岁)的,按8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付保险金;年龄在3周岁至6周岁以内(不含6周岁)的,按1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付保险金;年龄在6周岁及以上的,按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