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 医疗费报销
一、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事宜: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独生子女父母单位的职工医疗标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两款费用,由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二、1.由于医院现以本医院药房出具的领取药品明细单取代“双处方”,故报销时凭病历、医疗费发票和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2.确需到药店购药的患者,也必须凭病历、药费发票、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或药房的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3. 超过定额部分报销比例:
⑴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⑵计划内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⑶计划外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报销30%。
4.定额内结余部分,80%奖励给子女家长。
5.子女医疗费用开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下半年由子女母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子女父母双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队工作(不包括驻徐部队),其子女医疗费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担。
6.因病情需要转院或到外地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并经负责子女医疗费报销的家长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急诊可先就医,后补办手续,否则,医疗费用全部由家长自理。
㈡ 享有独生子女证的人,单位有缴医保,农村医保未缴纳,钱可以用现金拿吗
享有独生子女证的人可以拿现金呀,与农村医保未缴纳没关系的
㈢ 独生子女证及生育险报销问题
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异地生育险报销流程 1、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2、分娩后凭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㈣ 有独生子女证的医保怎么交,有享受吗
独生子女参加医保时是否缴费、缴费比例等不能一概而论:
1、职工医疗保版险:参保缴费与当事人权是否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父母没有任何关系,都是依据个人档年度缴费基数、当地确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计算得出,没有额外补助政策;
2、新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应依据当地本年度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只是部分地方为了鼓励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帮扶困难家庭等,会有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细则请向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咨询。
㈤ 独生子女证看病是否有报销
属医保范畴的可以报销!
㈥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可以到多少岁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
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6)独生子女证医保如何找单位报销扩展阅读: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㈦ 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医保吗
有独生子女证不并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险优惠。
2019年新农合政策缴费人群有变化:以下3类人将享受免缴待遇
1、第一类人:低保户
低保户原本生活就很困难且一直都靠国家低保补助来维持,一旦生病就意味着更加困难且没有多余的钱来治疗,因此国家提出2019年起农村地区低保户的新农合费用都由政府来承担,低保户将享受免缴待遇。
2、第二类人: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
重度残疾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对原本缺少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来说需要缴纳新农合费用就更困难了,因此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也是享受免缴待遇的,这类农村家庭的新农合费用也由当地政府来承担。
3、第三类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在农村为了精准扶贫,国家对农村贫困户建立了相关档案来记录其贫困状况,因此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国家也给予了非常大的帮扶,这类人也是享有免缴待遇的。
2019年新农合政策四大变化
一、缴费标准有变化:缴费比例即将上涨
2019年新农合缴费标准即将上涨,广大农户可先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虽然各地实际缴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缴费档次也有不同,但总体来说不会有较大变化,根据2017年的180元/年和2018年210元/年的缴费标准来看,2019年起缴费标准很有可能上涨至220元/年。
二、报销比例有变化:报销比例即将上涨
随着缴费标准的上升,报销比例也会相应的上涨,尤其是广大农户利用新农合在乡镇医院治疗时,报销的比例将会更高,据了解,2019年新农合报销比例会进一步提高,比方说如果住院花费了3-10万元,那么利用新农合便能够报销2-7万元左右,如果治疗费用为10万元以上的话那报销比率将高达75%以上,这对农民朋友来说着实是一个好消息。
三、看病方式有变化:支持异地报销
换在之前新农合是不支持异地看病报销的,这让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怕不能报销也负担不起治疗费用,所以生病了也不敢在外地大医院治疗,因此国家未来帮助农民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起新农合将完全支持异地就医报销了。
除此之外,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生活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相关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常驻的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突发疾病临时就医的人员这5类人将可享受异地联网就医。
四、缴费人群有变化:这3类人将享受免缴待遇
1、第一类人:低保户
低保户原本生活就很困难且一直都靠国家低保补助来维持,一旦生病就意味着更加困难且没有多余的钱来治疗,因此国家提出2019年起农村地区低保户的新农合费用都由政府来承担,低保户将享受免缴待遇。
2、第二类人: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
重度残疾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对原本缺少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来说需要缴纳新农合费用就更困难了,因此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也是享受免缴待遇的,这类农村家庭的新农合费用也由当地政府来承担。
3、第三类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在农村为了精准扶贫,国家对农村贫困户建立了相关档案来记录其贫困状况,因此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国家也给予了非常大的帮扶,这类人也是享有免缴待遇的。
㈧ 单位如何报销独生子女上学费用
据我了解,独生子女的学费,不给报销,没有报销的规定,
㈨ 有独生子女证的怎么交医保
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直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9)独生子女证医保如何找单位报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身份发生变化,可以按规定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之间进行转接。具体转接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应当依照社会保险登记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年审、变更、注销等手续,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和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用人单位成立、变更、终止情况;市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参保人的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㈩ 独生子女医药费政策怎么样,大家是怎么报的
1、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政策优惠属于地方性规定,各地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内,供参考:
(1)根据当地计生政策容第46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2、报销时: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在内的户口本原件、参保人的社保卡、接诊证明、收据及明细等证件及资料,在就诊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结算;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