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们夫妻均已退休,独生子女现在上海定居。请问我们的户口可以迁移到上海吗
按规定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迁户囗所以可以。但是投靠迁户口是有很多条件规定的,内必须符合条件容规定才能办理投靠子女迁户口。让你孩子去上海户籍地派出所咨询一下让户籍警告诉他父母投靠迁户口的条件规定就知道是否可以迁户口了。
⑵ 我们夫妻是上海户口但是女儿已成年了我们可以拿到那个独生子女费吗
你说的情况能不能拿到独生子女费取决于你们当初有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如果办理了,不论户口在哪里都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如果没有办理证件,就不能了
⑶ 对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的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专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属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⑷ 上海独生子女费,夫妻两个人的可以放到一起领吗
独生子女费有企业各自承担。而单位一般会做到工资内发放。除非都没有工作,可能一起去街道领。
⑸ 独生子女在上海工作,上海户口。父母退休后可随子女落户上海共同生活吗
如果你父母户口本来就是上海户籍,就可以迁回上海;如果你父母是外地人,就不可以通过投靠子女拥有上海户口。
原因: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的相关规定,除非是上海迁出去的,否则按目前政策迁不进来。
(5)上海夫妻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⑹ 转上海户口要的独生子女证明是申请人本人的还是申请人与上海配偶所生的子女的
孩子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专,孩子年龄在14周岁属以上的到孩子母亲现户口所在街道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申领前要填写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的单位或者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盖章,还要一家三口2寸照片,一家三口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结婚照复印件各一份。以上你们夫妻所生孩子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流程。
独生子女的证明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计生部门开具,然后再到街道计生办盖章。开具证明时要带上三人的户口本,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
⑺ 上海市卫健委主任你好我家夫妻3人都是残疾听说子女残疾大人是否49岁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
不是这样的。
按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18周岁前和父母60周岁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申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金,不是独生子女和父母都是残疾可以父母49岁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金。
上海市没有这样的政策规定所以不是。
⑻ 上海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或者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由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发证。 办理依据: (1)《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2)《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3)《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应用解释 孩子户口在什么地方就到该地的社区或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独生子女证也可以取得派出所的相关户籍证明(打印随员的户籍页,本人的外省市居民户口簿(含首页)或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随员的还应提交 《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主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两份)等办理居住证的必须资料,在上海先办好自己的《居住证》,再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随员。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其《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具体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
⑼ 再婚夫妻各有一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
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子女,均不抚养另一方子女,不形成法定抚养义务的。
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而事实上后面那条的判定也不是那么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