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每个月补贴费多少
第四十八条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
(三)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
第四十九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第五十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逐步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及其他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五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按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⑵ 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1-18周岁的每年的补助费。
⑶ 整个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证的样本是一样的吗
一个省的独生子女证样本应该是统一的,朋友!如果你确实需要办理,还是去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一下吧。
如果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采纳哦!
⑷ 黑龙江省兰西省远大乡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结婚证,三人照片,户口本
⑸ 黑龙江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每年领取多少钱奖励金
18周岁以下的可以领取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其他奖励政策需要具体咨询当地计生办,建议去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办理。
⑹ 我对象原来是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独生子女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补领。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回光荣证》的相关证答明材料,需要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夫妻双方单位在个人档案中、原证办理地街道(乡镇)和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印章)即可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
⑺ 黑龙江省城镇独生子女证能领到钱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独生子女证……?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独生子女证补贴,由于各地不同,规定也不一样,需要按当地的规定为准,如果是在二0一五年十二月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又还没有领到补贴,可以带上独生子女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计生办反映解决,祝你生活愉快!
⑻ 黑龙江省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过了60周岁有什么补贴政策
独生子女增发养老金政策在退休时就计入养老金计算中,或者领取了一次性补贴,所以说,这是谣言,低成本的谣言,起于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会去询问,保准碰一鼻子灰。
⑼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有优惠政策吗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有优惠政策。这在该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就已经明确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社会救济、扶贫、以工代赈、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
(三)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照顾。
该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该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委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逐步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及其他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⑽ 黑龙江省2021年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用交新农合吗
2021年,黑龙江省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也得交新农合,因为有的地区是不行融合的,但是整个一个省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