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麻烦问下 农村独生子平时 政策有双份福利吗依据要到那里查询
没有双份福利的待遇,要求双份福利没有法律依据,在2016年之前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退休后每个月多领5元钱,一年多领60元,从2016年起全国放开二胎后就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制度,之前已经享受到的继续享受。
B. 农村土地地补偿费村委会不给独生子女双份绍额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条件的对象,可以确认为独生子女父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符合条件的对象,如果要求享受补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申请(确认) 表》,并向户口所辖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独生子女父母身份证明。
补贴按月发放
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基数的5%
经过申请和三级部门审核认定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补贴生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分为12个月,按照参保人员实际参保月数按月补贴到位,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缴费基数的5%。
对享受补贴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时,政府补贴部分直接抵缴个人当期缴费;抵缴后有余额的,余额计入其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细则》的规定,区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区人口计生部门报送的补贴名单后,政府补贴部分直接抵缴个人当期缴费将从次月开始。
如果参保人死亡、户籍迁出本市、农业户籍变更为非农业户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则补贴终止。其中,农业户籍变更为非农业户籍的,如果是出于小城镇户籍改革、城市建设用地、成建制撤村建居的农转非对象,若继续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则不终止补贴;对于再生育或收养孩子,且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还必须收回已经发放的补贴。
C. 农村被政府征收的集体土地补偿费,独生子女是否应该享受双份利益
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从该法可以看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又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可见,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时是否增加补偿费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
D. 独生子女能享受双份拆迁安置房吗
这个不可能的,开发商的吸引特别黑,他怎么可能会考虑这么人性化的东西。
E. 三门峡城乡一体化土地征用,独生子女能享受双份的土地补贴吗
三门峡城乡一体化土地征用,独生子女当然不能享受双份的土地补贴啦!国家没有这个政策
F. 农村有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享受双份的征地补偿款吗
除了国家和所在地省市出台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外,许多政策都是由当地政府所决定的。因此,各地的计生优先优惠政策都不尽相同。
因此,可否“享受双份的征地补偿款”,还得决定于你们当地县级以上的政府是否出台过这样的规定。
你可以从三条渠道获取相关的信息:一是当地的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二是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现在应该叫卫健局)咨询;三是向当地已经征过地的农村亲戚、朋友、熟人那儿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G. 独生子女享受双份安置房,父母离婚了,第二份什么性质
1.独生子女享受双份安置房,父母离异了,看他属于谁的名字。如果房子,父母都站着一人要一套,那一份也没有独生子女的。
2.如果有一方不要求要有另一份,那就应该有子女去继承。
H.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独生子女分钱是否享受双份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独生子女得到的补偿费,不会是双份的,而是有相关明文文件规定来进行补偿的。
一、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土地征收遵循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原则;
I. 我们这里征地 , 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份的征地补偿吗
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内法律、法容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所以独生子女还是享受一份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