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产能收回吗
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但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就满足了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有两个:
1、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
1、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2、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
4、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具体可参照下图:
在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时,赠与人可在一年之内依法进行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有权撤销赠与,但时效为六个月。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Ⅱ 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可以反悔要求法院收回吗
可以。在房产过户之前可以任意撤销。或者被赠予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也可以撤销赠与。
Ⅲ 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产还能收回吗
如果受赠人违反赠与协议,或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过户的住房,
《合同法》版:
第一百九十权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Ⅳ 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房屋能否收回
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咨询:我结婚的时候,作为男方,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开始落得是父亲的名字,后来因为我户口的问题,把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现在我离婚了,女方没要房子,房子归我,但是现在父母要把房子收回去,理由是当初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要收的话应该是我把房子卖了,把父母当初出的钱还给他们,但是整个房子都给他们是不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父母的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华律网律师解答:当初你父母在你结婚时,给你买的,属于赠予,后又过户到你的名下,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现在你父母你不能收回该房屋。 相关法律知识:房屋赠予的法律特征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Ⅳ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近日,一位家长为儿子收回别墅的消息引发热议。李女士在杭州,夫妇俩为了避免早年遗产税,买了几栋豪华别墅,都录下了独生子女的名字。现在儿子已经30多岁了,每天花钱大手大脚,“过着同性恋生活”还没结婚…他们怕房子如果儿子头昏了,担心儿子赌博,那么决定撤回2000万别墅,但同时,必须支付3%的税款,这是约六十万的契税。
业内人士称,“现在很多有钱人一直在考虑如何传承给孩子,如何避免税收问题。”。但是,以孩子买房的名义,父母需要慎重考虑,谨慎从事。事实上,目前中国的纳税制度中,购买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也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这种避税胜过为孩子买房子。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好处如下三个方面:
1、家长将购买房屋免费登记,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即儿童住房,今后不需要“转让”,可以保存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注册费等费用。
2、不能缴纳房产税。虽然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子女本身是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讨论遗产问题。即使将来征收遗产税,也不会影响子女。
3、婚后子女为自己的婚前财产。
但也有六个缺点:
1、因为未成年子女没有充分的能力这样做,购买住房所涉及的金额是巨大的,而孩子的行使权需要父母的代理。
2、以子女名义购买住房后属于子女的财产权利。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随意处置子女的财产。监护人的签名必须提供,以确保监护人的资格和财产的出售是对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证,并保证公证处公证。
向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的有关手续,还需要提交户口簿或小户口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此外,由出售财产所得的父母应用于维护未成年人。否则,当天孩子一旦提出反对,认为父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成年子女后,房子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没有权利返还。如果孩子在成年时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要收回他们的房子时,他们就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在实践中,孩子被迫离开父母而不允许他们成年时生活的现象。
4,导致独立的孩子可能会支付更多的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财产,也就是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购买成年后的第一套房,按照首套房首付政策计算,并可以享受首套房贷利率。
5。儿童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如果孩子在结婚后死亡,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相同的顺序,并且有权继承死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童年和他的父母有财产,财产的名义下,孩子将被划分为遗产和继承。
6、以孩子买房为名,逃避债务是不可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家庭债务应由家庭财产承担。而家庭共同财产不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名称的子女也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以孩子名义的财产逃不掉家庭债务的作用。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说,这件事情,还好儿子不在意父母把房子拿回去,当年买房是直接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儿子就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如果儿子不愿意,父母还拿不回房产。现在房产要从儿子名下转移到父母名下,有两种方式,赠与和买卖,赠与大约要交3%的税,以后父母俩如果要把这套房产出售的话,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买卖的话,算起来大约2.5%的税费,但是如果父母名下还有其他房产,那么就会受制于限购令,所以,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真要三思。
Ⅵ 父母赠送房子给子女想收回要怎么做
首先呢,如果是父母呢,是赠送房子给子女呢?嗯,想要收回呢是比内较的难了,因为他赠送的容房子呢,肯定写的就是子女的名字,而且呢嗯,也没有任何的凭据说这个房子呢,是由父母来赠送的,赠送就是给给对方,但是呢,想叫收回来呢,几乎上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父母赠送房子的时候呢?但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父母的名字,那父母呢?就可以嗯,直接要回自己的房子,如果子女不给的情况下呢?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走法律的手段,这样的话,那也可以要回
Ⅶ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Ⅷ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 父母能收回吗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
1、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8)父母可以收回赠送给子女的房子吗扩展阅读: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及行使期限
行使主体:(1)赠与人(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
行使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之处:
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
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法律
中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未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
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在所履行义务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本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赠与人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本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在基于双方的合意成立以后,就具有约束赠与人的效力,无论其财产发生何种变化,他都应当依约履行,但是由于赠与合同毕竟具有不同于一般双务合同的单务性,“舍己为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道德准则作为对常人的要求毕竟过高。
因此,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恶化之时,法律本着人之常情,特创设“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以使赠与人“先行自谋,而后谋人”、“先己后人”。由此可见,赠与人的“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实乃“同情弱者之一种道德化之规定”。
Ⅸ 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可以反悔要求法院收回吗
父母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如果过专户,有如下情形,才属能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