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贰』 婚后父母过户房产,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有具体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该专房产属于婚后父母属赠与这一方个人财产。你说的是父母婚后把住房买卖行使过户给一方,那个属于过户方式,还要看买卖双方是否发生事实金钱交易,就是一方是否拿出实际价格的钱,真实的买卖过户了这房子,如果是出资购买的,那么,规定是,只要是婚后购买的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姓名,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叁』 新婚姻法 房子是父母出资买但是婚后加了名字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为子女个人的财产;
如果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肆』 婚后父母买房写上子女的名字配偶有份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配偶是没有份的,如果登记子女及其配偶两个人的名字,就有份
『伍』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子女双方共有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不属于子女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婚后子女在父母房产加名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陆』 结婚前他父母给他买了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算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证即是记载物权转让的载体,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综上可知,房产证上写几人的名字,即为几个人所有。
(6)婚后子女在父母房产加名字扩展阅读:
婚后房产证加上配偶名字视为自愿将房产赠与一半
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房产对个人和家庭都是重要财产,加个名字这种看似简单的行为,要慎重考虑。法官认为,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视为自愿将房产赠一半给对方,像房产这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大宗财产,加名行为相当于办理了赠与登记手续。
换句话说,加了对方的名字,具有社会公信力,其他人有理由相信这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绝不可能因为个人情感变化或者意志而发生转移,除非你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这本证书的效力,证明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非真实意愿。
第二,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房产证上加了名,办理了登记手续,这时候财产权利已经发生转移。因此彭女士想撤销这笔赠与也不行了,除非对方自愿返还赠与财产。
『柒』 结婚后自己老年人父母买房子加上子女名字对方可以分吗
结婚以前父母给的财产算是婚前财产,实在不放心可以去做一个公证。结婚以后,对方是不可能有这个分配的。
『捌』 子女结婚后有自己的房子,父母买房再加上子女的名子算不算他们的第二套房
虽然是父母出钱买的房,但是房本上已经写上了子女的名字,所以这个也算他们的第二套房
『玖』 婚后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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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2、一定要坚持夫妻双方平等的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3、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多数也是因为女方生儿育女照顾家庭而放弃事业的发展,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4、坚持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坚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并不是代表需要“净身出户”。
6、坚持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住房等。
7、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8、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