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父母买房房产证登记子女名字,婚后父母还贷子女离婚归谁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2.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可以写一个财产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父母婚前买房子女产证扩展阅读
其他应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父母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只写儿子的名字,婚后房子有妻子的份额吗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男方的父母在婚前买房,同时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在婚后就只能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以后离婚了,女方也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
4. 婚前买房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
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为保证能够买得起房,很多家庭买房是由子女和父母内共同出资,所以进容行房屋产权登记时也会有父母的名字。一旦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在分割共同房产时,将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按规定,以下情形中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由此,其实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出资的,也将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因为父母也参与了出资,并且产权登记上有名字,那么将要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所以,在起诉离婚时,法院对该房产分割请求将不予审理,而是要求当事人现在先做析产处理,将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房产从中分割出来,接着在双方进行分割。并且,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对未析产的房产分割请求,会做中止审理的决定。
5.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未取得产权证,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写上夫妻名字,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女方应偿还男方房款。界定婚前房产归属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 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 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 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 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 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 出补偿。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 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6.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父母出资买房后/房产证子女名下!如果离婚怎么分
第一类:婚前购买房产的处理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系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2)登记在出资方子女配偶或双方
视为共同财产。此时赠与的标的是房产,结合我国的风俗人情以及出资的来源,认定为共同财产更为合理。
2、一方或双方父母部分出资
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个人,父母的出资额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
第二类: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
1、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
(1)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为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适用解释三第7条规定。
(2)登记在出资方子女配偶或双方,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
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个人,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额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
7.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钱全款买房并取得产权证,但写的是女方自己的名字,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合同法》赠与的规定,该房屋是婚前男方父母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因为房屋购买并取得产权证实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产权证明上写得是女方自己的名字,所以,可以认为这是婚前男方父母对女方的财产赠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原文案例:
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结婚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要么房子就登记到一个人名下好了。
之后,老公和老婆还正儿八经办了过户手续,房子归到老婆一人名下。两年后,妻子起诉离婚,丈夫面临人财两空……
这是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刚刚调解好的一起离婚纠纷。
不少人看了以后,都纳了闷:说好的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就变成个人财产了,还得花这么多精力才能解决。
事出何因?又当何解?
两家合资买的婚房
吵了一架后丈夫说房子归你独有
这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女方1988年生,2014年结婚。
当时结婚的婚房是双方大人买的,男方大人出了70万,一辈子的积蓄倾囊而出。女方大人出资10万元。
80万元在建德市区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们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小俩口名下,系他们夫妻共同所有。
大概是因为年纪太轻,小俩口婚后感情并不好,常常吵闹。
2015年12月,两人又吵了起来,女方一气之下说,离婚算的。
男方一想,这闹得也太大了吧。为了挽回婚姻,让老婆消消火,男方跟女方说,要么房屋归你独有。
两人感情并没有好转还是离婚了
房子到底归谁
“房屋归女方独有”,两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去房屋管理部门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房子从两人共有变成了老婆一人独有。
但是,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好转。
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法官认为双方有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弥合的可能性,驳回了女方起诉。
今年6月,女方再次来到法院,还是为了和丈夫离婚,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女方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且孩子由自己抚养。他们的孩子还未满周岁,尚在哺乳期。
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不良嗜好,两人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房子是双方最大的梗。
而男方大人一听说,他们出资70万的房子现在归了女方一人所有,女方还提出了离婚,痛心疾首,“人财两空,人财两空呐”。
几经周折
男方给女方45万元拿到房子
根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本案中双方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屋归属女方一人所有,系双方自愿,也无证据表明附加条件,应为合法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执意要离婚,房子也不纳入谈判,男人确实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好在女人也是善良的人。她说,只要男方同意离婚,房子可以再谈的。
本着调解协商解决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则,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最终双方自愿离婚。
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屋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在三个月内给女方房屋款45万元,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若违约,违约方再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建德的房子在这数年里涨幅并不大,2014年80万买进的,现在市场价格大约在100万元左右,考虑到当初男方大人出资多,也考虑到小俩口婚后有了重新协议,所以最后调解的基础基本上还是房子一人一半。
两个吵吵闹闹的冤家终于平和地分开了。
涨知识+
不是说婚姻期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什么情况下会算个人所有
这则新闻让编辑部里也炸开了锅。不是说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老公老婆,谁赚的多,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则新闻里男方把房产划归到女方名下,当时女方还是他老婆,难道这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就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姻财产分割这两个法律问题。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说,哪怕婚姻关系内,也可以有个人独有的财产。
就像本案例。双方大人出资买房是在小夫妻结婚登记之后,又登记在小两口名下,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双方大人出资是在小俩口登记之前,那么又另当别论了,即便,房产证是做在小俩口名下,也就是说男方女方名字都在上面,但是他们俩拥有的房产份额也是不一样的,根据各自大人出资份额来。比如像本案,男方大人出资70万,女方大人出资10万,那么两人如果要离婚,各自所有的份额,男方是7∕8,女方是1∕8。这在法律上叫“按份共有”。
问题回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怎么再分割财产。
像本案中,男方跟女方说,房子归你独有。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就是男方把自己所拥有的这套房产的1∕2份额“赠与”女方。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而非承诺性的。不是口头说说,或者夫妻两个自己写个协议就能有效的。必须通过“房产过户”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公证”这两种法定手续才能正式“生效”。这对小夫妻直接办了过户,那么尽管当时他们仍旧是夫妻,但是房子就是算女方一人独有了。一旦离婚,房产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小编还要更进一步,那么存款呢?也能赠与吗?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夫妻约定好了,家里所有存款中的100万归女方一人所有,那么该约定经过公证,还要再履行一道程序,就是钱从男人的账户划归到女方账户。那么这个时候,在女方账户里比如有好几百万,但是其中100万有过约定的,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了。赠与完成。
婚姻不是儿戏
房屋加减名字、房屋产权约定
都需要谨慎再谨慎!
8. 父母为儿子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内奖金;(二)生产、容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于购房款是结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那么该房子的权属就已经非常明确,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带来帮助,谢谢!
9. 结婚前买的房在父母名下,结婚后房产证转到自己名下,如果离婚,房产怎么算
结婚前买的房在父母名下,结婚后房产证转到本人名下,如果离婚,房产只属于本人,但是本人和配偶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父母婚前买房子女产证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0. 婚前女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算婚前财产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或双方承认是父母出资,离婚后属于父母出资方子女财产,另回一方不能分。最高人答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