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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独生子女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16 20:54:00

A. 陕西省洛南县洛源镇洛源村独生子女有那些人

【一元免单】12月18日凌晨1点29分,山东齐鲁师范学院高新校区学生李娜裸身从宿舍坠亡,警方22日发布通告排除他杀。【关注公众号"免单咯",领取5元红包】

B. 洛南县怎么给未婚子女办户口

未婚生子上户口,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证件。上户口不再有专任何前置条属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C. 洛南县一级残疾证有啥福利

国家一、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二、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三、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四、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可免费进入博物馆、文化馆、公园等场所(上述场所举办大型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五、 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学校、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大中专院校在颁发奖学金、助学金时,优先照顾残疾学生。

D. 请问一下洛南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有多少户多少人口

要看这个搬迁项目的性质是什么。
如果是精准扶贫,那只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才能够享版受安置房权。
如果是以旧城改建的名义进行的扶贫,那也是拆迁。既然是拆迁就不会是针对哪几户,而是针对一个片区和地块。哪些人能享受安置,这需要看补偿安置方案中对于被安置资格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毕竟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而全国又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所以具体是不是按照贫困人口数安排的这要看这次扶贫搬迁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公告的。

E. 洛南县的危房申报政策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洛政办发〔2009〕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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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洛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是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了全面推进该工程加快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建函[2009]277号)通知,以及《商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及范围

省上将逐年解决国家级贫困县(含洛南)农村贫困群众住房问题,使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一般困难户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有明显改善。2009年全省力争解决3.1万户贫困群众住房问题,国家每户补助5000元(国家补助陕西1.57亿元),省级每户配套2300元,要求市级每户再补1000元。我县农村危房约11800户,拟争取将3800户列入2009——2011年农房危改试点,分为三期工程进行。2009年一期工程计划争取1000户,2010年二期工程和2011年三期工程改造试点规模,将根据2009年(一期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确定。各乡镇先按每万人20户的比例摸底上报。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各乡镇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实施者,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美观又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四)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和年度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五)坚持适当集中、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兴建住房,建设农村社区。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乡镇和村的规划,要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六)坚持最贫困、最危险、最积极优先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优先考虑居住在最危险房屋中最贫困的困难户,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对“等靠要”现象严重、组织工作不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的地方,要适时适当调整年初危房改造任务量。

三、农村危房改造内容及要求

(一)危房改造村庄规划和设计。一是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需要搬迁的村庄和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自然村,应编制村庄规划,规划应包含“五改”(即改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内容;二是做好农房设计和采用标准图集;三是按程序报审村庄改造规划和房屋设计图纸。

(二)村庄危房改造形式。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具体操作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别采取结构修复加固以达到安全要求,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工作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除,避免异地大规模迁拆。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自然村危房连片超过10户以上的村,原则上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

(三)村庄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重点解决居住问题。

(四)村庄危房改造要求。一是抓好危房改造工作同时,具备条件的各自然村应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避免大拆大迁;三是注意对木结构危房改造,高服务耐火等级,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四是改造后的农房,房屋结构根据当地条件,以及群众的意愿,可分别选择砖瓦结构或砖混结构,以达到抗震要求。

(五)时间安排

1、具体时间要求:2009年9月底前完成一期申报,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2010年9月底前完成二期申报,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2011年9月底前完成三期申报,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2、开工建设:争取一期工程在2009年11月中旬全面开工;二期工程在2010年11月开工;三期工程在2011年11月开工。

3、竣工验收:一期工程在2010年10月底前竣工,二期工程在2011年10月底前竣工,三期工程在2012年10月底前竣工。

四、农村危房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

(一)投资估算。经测算,每平方米平均改造造价约500元,每户60平方米平均约3万元。一期工程2009年11月~2010年10月,实施改造1000户,需投资3000万元;二期工程和三期工程,实施改造试点规模和投资将根据一期完成情况确定,并逐年推进。

(二)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省市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即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平均每户补助5000元,省补助2300元,市补助1000元的比例配套,即给予平均每户补助8300元,其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危房改造户自筹和投工投劳解决。

(三)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危改办根据农村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农户经济状况和财力等因素制定,经市危改办审查同意,报省危改办审批后实施。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县财政设立“农村务工改造补助资金”专户,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使用、封闭运行。项目动工前,按审批的标准额度先预付10%补助资金,项目动工后,预付30%,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40%,项目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五)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危改办。4、审批: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分批次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改造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危改办审批,省危改办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危房改造规划方案;

(3)房屋设计方案;

(4)《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调查存档表》;

(5)县危改办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分散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改造项目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改办初审,市危改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房屋设计方案;

(3)《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调查存档表》;

(4)县危改办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政策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发展计划、城建、民政、财政、国土、统计、计生、交通、农业、水保、扶贫、林业、广电、文化、残联、电力、监察、审计、各金融负责人和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洛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王水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搞好本乡镇的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推进实施

在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县政府工作职能

承担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

2、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落实、数据上报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相关配合工作。

(2)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的目标任务、改造或维修的形式、建设投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内容。

(3)各乡镇在每月30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改造进度、竣工情况、资金安排以及次月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情况报送县危改办。

3、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城建部门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农村危房认定标准和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负责30名村镇规划助理员的培训工作。

县发展计划部门负责争取对口部委补助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对口国家补助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自己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检查、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设立专户专帐管理,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拿出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县计生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困难的核查、统计工作;残联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联系,避免重复统计农村困难户的情况发生,并共同协助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县扶贫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对贫困村中集中连片改造10户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的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自己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县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负责通水、通电、通路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县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县监察、林业等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县民政、财政、发改、规划建设、国土、农业、水利、扶贫、新农办、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要将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形成合力;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四)政策扶持,简化手续

县国土部门要将宅基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增减挂钩统筹安排,简化审批手续,对纳入整村推进范围的,可以结合土地整理项目一并实施;县林业部门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林木要优先安排采伐指标,配套安排沼气修建,给予资金补助;县建设部门要减免有关规费;文化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县水利部门负责人畜饮水配套;公路部门加快通村公路建设;金融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问题。

(五)社会动员,援建扶持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织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六)监督检查,保证安全

县监察、审计、财政、民政、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等,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

(七)总结验收,确保效果

每期试点工程结束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F. 1.月25日洛南焦点访谈

《焦点访谈》 20160125 一波三折的扶贫贷款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要脱贫,需要大家帮——找项目、跑销路,还有一件事特别重要:得有本钱。为了帮助农民突破制约发展的资金瓶颈,中央和地方都想了很多办法,贴息贷款就是有效手段之一。在陕西省的洛南县,就有不少农民拿到了这样的惠农贷款。可是大家没想到,钱到手没几天,烦恼却来了。
陕西省洛南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截至2015年底,还有8万多贫困人口,占到全县人口的约六分之一。这里地处秦岭深处,自然条件不太好,农民家里一旦家里有病人或者孩子读书、结婚等大事都容易陷入贫困。能够从信用社贷到一笔款,发展点经济作物,对他们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2015年2月,当地出台了一个扶贫政策,每户贫困户最高可以拿到不超过5万元贷款,由财政贴息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内农民是不用付利息的。在信用社的支持下,2015年5月前后,当地有2万多户贫困户申请到了这笔贷款。可是刚拿到钱两个多月,信用社就通知他们重新去签一份合同。
石坡镇李河村村民告诉记者,第一次签合同是5月份,第二次是8月份,这一次换了合同,上一次的合同就不起作用了,贷款也由无息变成了政府部分贴息。
农民认为,之前说不要利息,钱刚到两个多月,就改成有利息了,在信用社让利的情况下,贷款利率按利息千分之6.6执行。5万块钱的贷款,两年下来,就要近8000块的利息,这可是笔不小的数字,好在政府表示要贴息千分之3.3,也就是农民需要承担一半。村民们觉得政府不讲信用。
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们要撕毁原先的合同,从无息贷款改为贴息贷款呢?在石坡镇扶贫中心,洛南县石坡镇扶贫中心主任王洛皓告诉记者:“扶贫是要发展产业,有的农民没有产业可以搞,也把钱贷了,不发展产业,所以修改了原来的政策。”
原来,按照县里的解释,贷款是用于农民发展产业致富的,发下贷款后,有部分农民没有好好发展产业,甚至把钱存银行。所以感觉原来的无息贷款政策不妥当,改为了部分贴息。这是县扶贫局的说法,那么乡镇上发现了这种情况吗?王洛皓表示:“咱这儿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尽管这位干部说这个镇没有发现这种现象,但这也是县里调整政策的一个原因。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乡镇一位工作人员说:“上面的政策调整不是咱们说了算。理由新一届领导上任变化。”
记者注意到,当地关于扶贫贴息贷款先后发放过两份文件。从发放的时间来看,第一份是2015年2月。而在2015年5月前后,当地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2015年7月下发了新的文件,原来的文件作废。新文件将扶贫贷款储备金从3000万下调为2000万,而且从无息改为了贴息,随即要求农民与信用社重新签订了有息贷款的合同。对于这种变化,基层干部也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也觉得没有道理,但是政策这样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必须执行。”
对于这样的做法,法学专家认为,这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明显冲突的。
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教授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国家的法律也好,政府的政策也好,制定了以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不是说不可以,这个修改第一不能违反法律,第二要符合正当程序,还有很重要一点,就是新的制定以后,只能约束新的行为,不能对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在以前原文件背景下已经发生的合同行为重新去进行调整这是不允许的,这就违背了法治的精神,违背了法律上的适用原则。”
贴息贷款如何设计才更合理、更有效,当然可以讨论;全部贴息,如果不是最高效的方法,当然可以调整。可合同都签好了,钱都下发了,才想起来调整,而且既没有细致地解释说明、也没有充分征求意见,群众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能没意见吗?更麻烦的是,这变故还不止这一项。
2015年12月底,到了贷款第一个季度结息的时间,按照第二次文件变更的说法,这笔贷款政府贴息千分之3.3,农民只需要承担千分之3.3。可是人到了信用社,贷款农民发现,情况似乎又变了。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打电话叫我付去,我想3厘3,几百块钱的利息,结果回来是1500(元),我想着下来付的6厘6。”
因为没有准备,突然让交千分之6.6的利息让一些原本就经济困难的农户措手不及。一户村民因为子女读书、结婚已经背了不少债务,贷款选择的又是养牛这个项目,养牛周期长,回报慢,突然增高的利息给他家又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他只能借钱还利息。不仅是他家,不少贷了款的村民也都感到很无奈。
这个政策不到一年的时间,从最早说无息,后来调整为政府补贴千分之3.3,而到实际付利率时又变成了农民要先付千分之6.6,记者到镇上的信用社了解情况。
石坡镇信用社工作人员表示:“你先付,然后到时候县上财政给你拨3.3的利息,给你减轻负担。”至于钱什么时候拨过来,他们说:“这个要等相关通知,等财政局通知,等上面通知,到时候把钱报上去。”具体时间他们说不清楚。
在乡镇的扶贫中心,记者看到了2015年7月当地第二次下发的新文件,上面的确写明了信用社按合同约定向贷款户正常收取利息,扶贫、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按年向贷款户补贴利息。
石坡镇扶贫中心主任王洛皓说,补贴利息不是按照自然年,而是贷款年。可是,随后记者发现,在文件中上关于补贴利息的时间要求并非如此,而是每年12月20日前就要启动相关贴息程序,随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贷款户手中。2015年12月20日早已过去,这些贴息程序到底启动了没有?王洛皓说:“这个还没有。”
那么,县里为什么迟迟不启动贴息的程序?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洛南县扶贫局的工作人员。洛南县扶贫开发局扶贫经济合作社副主任郑中文说:“这个不是(变了),2015年从9月份才开始执行3.3贴息政策,按照他原来文件规定,群众贷款期间是一个季度,那么你要给群众办贴息可能浪费时间,把2015年的集中拿到2016年进行贴息。”
按照他的说法,因为担心“浪费时间”,文件上写明的应该2015年底补贴给农民的利息就推到了2016年底。这样一变再变,政府的承诺能否真正兑现,不少人将信将疑。
政府态度一变再变,对于单纯指望这笔贷款来脱贫致富的农户,不管选择的是养牛、种植花椒,还是发展烤烟等种养殖项目,大家都有点儿底气不足。
一年以来,一个扶贫政策发生了三次变化,专家认为,这不仅对于扶贫工作的目标不利,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是极大的损害。
胡建淼认为:“如果政府公信力下降了,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不要说扶贫做不了,一切工作都做不了。政府的公信力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没有公信力的政府肯定不是法治政府,所以我们要重视公信力的建设问题。”
今天说的这件事,在发达地区看,算不上什么大钱;但是放到洛南,无论是算县里的总账,还是算农民的小账,那都不是小钱,因为那里是贫困地区,群众穷,财政紧,出现今天这样的问题,其实也不奇怪。面对这些考验,是闭门造车,直接把包袱推给群众,还是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想办法渡难关?观念不一样,效果就大不同。特别是眼下,扶贫进入攻坚阶段,要在精准上下工夫、见效益,这就更要求肩负使命的每一个人,把问题想得更细致、把工作干得更扎实。

G. 洛南县石门镇2015年至2020年还有移民搬迁项目吗

按国家政策会加大农村移民安居工程,因为初阶段移的都是有钱人,接下来移没钱人了。

H. 洛南县农村发展养殖都有啥扶持政策

目前养殖行业内部还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养殖扶贫方面优惠政策还没有下来。

I. 请上级领导到洛南县灵官庙村七组调查核实有关贫困户是否做到真正的惠农政策是否公正,是否为贫困人办事

这里不是反映问题的地方
你可以拨打1 2 3 4 5政府热线反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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