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独生子女证要女方开具证明吗
办理独生子复女证需要上环证明。
首先制,现在办理的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你是可以办理的,只要你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同时也是抚养过1个孩子就可以(这个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定义),你是可以单方申请并享受其奖励的。其次,独生子女父母的孩子不一定是独生子女,这是两个概念。
㈡ 没有单位独生子女证明从哪开
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㈢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独生子女证女方单位证明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㈣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内口簿》原件容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㈤ 独生子女的证明怎么写
没有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要办理独生子女证,足以证明是独生子女了
㈥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 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 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 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 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 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 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 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 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 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 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 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 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 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 证》。
㈦ 办理独生子女证另一方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明
一、 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或女方有工作单位的,在女方所在单位办理。
二、 夫妻双方无工作单位的,或男方有工作单位女方无业的,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1、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节育证(近期上环证或透环证明)、医院出生医学证明。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各复印一份交留办事处。
2、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社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一方不在本户籍地的加盖对方街道办计生章。男方有单位的同时出具单位婚育证明(必须行政、计生两章齐全并签署意见方可有效,如本单位无计生章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
3、一张2寸夫妻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带好《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和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保险起见在带好以上的复印件)去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一般需要30--45天左右的时间能够领到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