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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已婚子女房产

发布时间:2020-12-15 09:05:38

『壹』 父母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需要什么而手续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你爹妈持有身份证专,属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
你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明确住房赠与你一人,
凭公证书,和以上所有证件,双方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办理你一人名义房产证,
之后,住房属于你婚后个人财产。

『贰』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叁』 婚姻期间,父母赠予自己子女房产,之后子女将房产一部分又赠予配偶,现在离婚该房产怎么分配


1、父母赠与来自己子女的房产,源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的,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肆』 新婚姻法如何证明是父母赠与子女单独的房产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赠与一方。若已登记在两人名下视为赠与双方。

参考《婚内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容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伍』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陆』 房子父母赠与给子女,子女已婚,产权算子女单独所有吗

要看是赠与给子女的夫妻双方还是单独赠送给子女一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柒』 子女赠与父母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父母的房屋赠与给子女,并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房屋即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捌』 赠与已婚儿子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赠与已婚儿子的房产如果有在合同中说明只属于你儿子,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内产,如果没有说明容的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中第三章说明: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父母赠与已婚子女房产扩展阅读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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