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东省淄博市对独生子女死亡2015年有什么政策
可以再批一胎吧
㈡ 淄博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月五元,停了找他们去啊。
㈢ 我是山东淄博博山我退休十年独生子女费没发怎么办
到街道办事处问问。
㈣ 淄博市企业职工退休时,领取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全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也就是说每年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2014年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为13969.2,2015年好像涨到了一万五千多。
㈤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手续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的,当事人持以下相关材料:
(1)夫妻双方的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权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的原始档案或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变更、撤销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办。
另外,凡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凡晚育者(女23周岁零10个月以后初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㈥ 我是淄博的,是第一批独生子女家长,问独生个子女费国家规定是怎么领取的,每月多少钱。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自领证之日起到孩子年满14周岁止,每人每月5元,一年60元,农村乡镇计生办发,夫妻双方年底发120元。城市职工标准相同,一般是所在单位发,一方有单位而另一方无固定收入的居民在有单位的一方发。
㈦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独生子女证能补办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的,当事人持以下相关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回本、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答明;
(3)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的原始档案或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变更、撤销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办。
另外,凡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凡晚育者(女23周岁零10个月以后初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㈧ 淄博市独生子女费
下岗,可以到街道领取。(可以先去居委会申请)
农村户口的,同样也享受独生子女费,可以到村委会领取。
㈨ 淄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
由所在单位支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㈩ 淄博市2o14年独生子女费老年人发放了吗
人家并不防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