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偷取父母银行存款违法吗
这已经有案例。就是自家孩子偷了家里的钱,由于家人当时不知情报了警,警方破案后孩子内被关押,父容母来到派出所要求释放儿子,但派出所回答他们的儿子涉嫌盗窃,没有争取释放成功。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儿女偷盗父母银行存款数额比较大(五千块钱以上),就会涉嫌盗窃,就是犯法
⑵ 父母的定期存款儿子可以在中途取出吗
看怎么说,如无父母身份证及委托书,和相应密码儿子无法取出,如父回母不在了则应答到公证部门公证才能由儿子取出,如果有数名子女或者继承人就更繁琐了。总而言之,儿子要中途取走父母的定期存款银行一定会要儿子出示合法手续。
⑶ 父母的定期存款儿子拿上自己的生份证和户口本可以中途取出吗
父母与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父母的钱,与儿子毫无关系,怎么可能儿子凭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能取钱呢?!
⑷ 父母病重期间子女能否取银行存款需要什么材料
有密码直接取,无密码需要公证
⑸ 父母有没有权利取走儿女名下存款,存款是父母存入的!
不可以,除非是为了子女的权益,迫不得已才能取。否则监护人不能随意支配未成年人的财产。
⑹ 亲人去世后存款在一方子女手上,能否取出来。
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非常麻烦。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
更为甚者,倘若银行的存款是无主存款,也就是存款人死亡后没有亲人,那么这笔存款又该属于谁?难道永远留在银行休眠不成?调查表明,对于此类无主存款,目前在法律范畴还是空白。
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发布的一个文件(银发[1993]7号)。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储户平时应该将自己基本的资产情况告诉值得信赖的人,如在哪个银行有存款、密码等。如果发现有休眠存款的存在,又不知密码,就只能按银行所说,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还有,银行为了保护存款人的隐私,是不接受一般客户向银行申请查询亲人包括朋友这样一些存款的,只有司法机关等部门才有权力查询客户的存款情况。
⑺ 父母死亡,儿女如何提取父母在银行的存款
若是招商银行储蓄卡,卡主去世,可由合法继承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继承权证明书或法院继承权判决书到银行卡开户网点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
继承权证明书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⑻ 子女成家后,取父母存折的存款超过万元,犯法吗
这是犯法的。私自动用他人财产是犯罪行为。父母也不行
⑼ 定期存款父母的,子女可以去拿吗
存款是父母的如果自己有什么急用的时候可以跟父母商量一下先借用一些,到时候再还上,不要自己私自动用。
⑽ 子女存的定期存款,父母拿着户口本可以取出来么
如果有密码,可以带着大人的身份证和你的身份证去取款。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约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办理存取的,并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不约定存期,在支取时需事先通知存款银行的一种人民币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其帐户不得作结算户使用。
单位协定存款是客户按照与金融机构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金融机构自动将其转入协定账户,并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企业存款。
商业银行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存款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
由接受存款的商业银行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出具证实书支取手续,同时收回证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