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投靠子女.是否有年龄限制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专要求子女给付属赡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需要子女赡养并无年龄限制。
二:法律规定是子女应对父母进行孝养的底线,作为有道德的子女不能以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底线为最高标准去应付了事。即使父母有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但生活宽裕,但作为子女对父母尽精神安慰也是法理所在。
㈡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审批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 2、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㈢ 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落户吗–买房
1、可以的,根来据当地户籍政策第自4条的规,当事人与父母的户口都在北京市内的,可以申请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2、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㈣ 父母户口可以投靠子女吗
一、夫妻投靠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高简消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咐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戚知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㈤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1、这样的情况可以在你的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必须要具备的条件:如你是否独生子女、二位老人的年龄和在一起需要达到130岁等等。。。
3、可以办理申请的时候咨询一下户籍科的工作人员。
㈥ 父母的户口可以随子女吗
您好! 父母投靠子女审批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版达到标准的; 2、对权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㈦ 父母户口可以投靠子女吗
母双方均为内地深圳户口,在香港生一个小孩,父母蚂明竖闷大两个此前均没生育,如果槐滑在深圳办独身子女证,可以保留宝宝的香港身份证和香港户籍吗
㈧ 父母投靠子女的问题
去年我也曾在派出所问过这个问题,片警说了个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无经济来源父母投靠子女),我的大连这边的,具体怎么实施没问。下面是网上查的相关信息,看看有没有用。
一、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可申请投靠子女在城市入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 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 投靠的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经批准同意迁入的,申请人可到县、市公安局领取《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若干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