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是不是无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家庭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就可以视为收养关系成立。与此同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
如果收养家庭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则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没有被正式认可,女孩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消除。因此从法律角度说,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应当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与此同时,《婚姻法》第44条明确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因此,被遗弃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属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遗弃罪”要求法院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如:父母杀害子女,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虐待、遗弃子女等。
3、赡养父母方式可自行协商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定期支付赡养费、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B. 如果一个60多岁的人没有能力赡养老人,那么他的子女是否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提问者所言来60多岁的老人源所需赡养的老人是其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其子女在其没有能力赡养的情况下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C. 如果父亲那方从小到大都未有赡养子女,子女还需要养老吗
1、父亲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自己的孩子,子女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2、不管父亲有没有抚养过自己的孩子,子女都要赡养他
D. 父母没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成年后是否需要赡养父母
有两种情况:1、在那男子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而儿子又有能力解决的话,那我认为这应该帮下;2、两方家庭都有自行生存的能力,那就凭自己的想法做咯。
E. 父母能不能不抚养儿女,老年以后也不需要子女赡养这样会不会犯罪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抚养子女会不想让老人在一定程度上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如果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样的,如果父母在年老之后没有了劳动能力,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话,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种支付赡养费并不以父母没有抚养儿女为前提条件。通俗的来讲就是。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儿女。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在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子女也应当赡养父母。
虽然说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儿女在一般情况下,构不成犯罪行为。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涉及到遗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家庭成员中年老、年幼、疾病或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一般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被抚养人重伤或者死亡,导致了被抚养人流离失所、沿街乞讨等等情况,如果不是情节恶劣的情况是够不成一切对的。
总的来说,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
F. 父母没有抚养孩子却要求孩子赡养,孩子该咋办
这个问题不好办!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送养断绝父子关系的,子女必须要尽赡养义务,没有条件可言。从社会公德来讲,自己的父亲再有过错,也要去赡养,否则会让邻里耻笑。从情感来讲,虽说是父亲,但没有多大的感情,甚至是怨恨,赡养又十分的不情愿。咋办?凉拌!过得去就行!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种事还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吧,不要去问别人。
G. 请问父母没进抚养义务,孩子是否还要尽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