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的拆迁房,房产证能不能直接写子女的名字
拆迁安置房是根据拆迁房的产权证的名字来定的,不是说登记谁的名字就是版谁的名字,如果权要登记你男友的名字就相当于是你男友的父亲将房子赠予给你的男友。这样就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拆迁安置房应该是不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的,应该不需要五年就可以办理房产证,除非是拆迁安置的房就是经济适用房,这要看你房产的属性。还有就是房产证如果是在你们拿结婚证之前就办完产权证,那么这个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这个房子无论你们结婚多少年都将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Ⅱ 房产证上没有子女的名字,有父母的名字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吗
房产证没有子女的名字,但有父母的名字,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因为拆迁也不看是谁的名字啊,按照政策规定,给与适当的补偿。
Ⅲ 父母的拆迁房做子女的名字,子女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分割财产吗
父亲可以明确复表明,这是对其子女的制单方赠与,与另一方无关,最好是做一个赠与协议的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Ⅳ 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写我的名字这算是我的吗
父母有一套拆迁的房产,只能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回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把拆迁房置换的新房赠与子女,等同于为子女购房出资,你妻子能否成为受赠者,取决于“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不产生“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一方”的法律后果。根答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拆迁得来的房子,因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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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父母的房子拆迁,可以直接更名到子女名下吗
这个可能要与拆迁办协商,拆迁的时候可以提出要求,如果不违反相关规定,他们应该会同意的。
Ⅵ 动迁房产证父母可否通过确权去除子女名子吗
动迁房产证父母可否通过确权去除子女的名字?只要是事实清楚,而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是可以做到的
Ⅶ 父亲的房子拆迁 房产证可以直接写女儿的名字吗 可以说具体点吗 谢谢啊
不能,要想过到女儿名下,和女儿一起去当地公证处公证,把房产记入女儿的名子。
然后持公证书,女儿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到当地房产服务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赠与要交税的。
(7)父母房产拆迁子女的名字吗扩展阅读:
房屋转让过户
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Ⅷ 一下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可以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
1、不抄可以的。 2、要等房子安置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写上父亲和所有儿女的名字,直接写儿子和儿媳是不可以的。 3、要是父亲有多个子女,每个子女都要写上的,要不就一个都不写,只写一个是不可以的,或者等父亲拿到房产证后,再过户或赠与给儿子儿媳是可以的。
Ⅸ 父母拆迁后所得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证时写女儿的名字,是否会变成女儿女婿的共有财产
既然你说到了女来儿女婿,想必自女儿已经结婚了(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父母将本应在自己名下的拆迁还建房屋(父母的拆迁还建房本应办到自己名下)写在女儿名下,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对于这种赠与的认定,女儿是否结婚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女儿已经结婚,该房屋原则上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可以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女儿而不赠与女婿,这样的话,就不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了.
Ⅹ 拆迁房子是父母的买房时写的是子女名字父母和子女户口簿在一起能减税吗
拆迁房原来是父母的,可是在买安置房时,产权所有人写成是子女的。虽然父母和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但是如果子女已经有产权房,那么这个安置房已经是二套房或者是三套房了。是不能够享受首套房购房顺利的。如果子女当下没有产权房,那么是能够享受首套房购房税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