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未婚房产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出的资可在房产证上再加个名吗把房产证重新办理
不需要重新办理,持证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陪同加个名的这个人一起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共有人添加手续,费用100元,随到随办。
⑵ 父母给未婚成年孩子买房,房产证些孩子名字,算父母的第N+1套房还是算孩子的第一套房
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购房必须是全款购房才不会算是你们的第三套版房产,贷款则算是你们权的第三套房产;
2.给孩子买了首套之后,原则上不影响其在本省其他城市或外省市购房。房屋限购是针对业主在同一居住地购买多套住房的政策。所以,只要不在同一地点购买多套住房就不会被政策限制。
⑶ 父母一套房子产证上只登记子女名字,如果该子女再买房还属于首套房吗(子女未婚成年)
您好,
如果将房产证抄的名字改为你的名字,
那么你再次购买的话是属于二套房的。
如果公证材料下来了,
就需要知道房管局是否对这套房子进行了关于你名字的备案。
(建议到房管局查询下)
如果没有,是属于首套房的。
希望能够帮助您。
⑷ 本人已成年,未婚,购房的话户口本需要和父母分开吗
按照成年、未婚的情况,已经单独算一个家庭了,购房时户口本不需要与父母分开。回目前政策限购是按家庭来答计算,家庭的定义是购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所以,只要没有其他房子的产权或共有产权,出具单身证明即可购房,且是第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户口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即时转入到新房中,购房者作为户主。
(4)未婚子女的房产证能填父母名字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5、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6、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7、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⑸ 父母农村户口,在城里买房,未改变户口性质,只是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该房子
迁不成子女户口,
因为子女虽然未婚,只要是成年人,年满18周岁,就属于成人,算另外自己内一个家庭,
办理买房容子落户,各地政策不一样,如,武汉规定,外地户籍买下120平以上住房,才可以办理一家人户口落户,这个家庭是指,户主本人,户主配偶,户主未成年子女!
⑹ 父母农村户口,在城里买房,未改变户口性质,只是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该房子
迁不成子女户口,
因为子女虽然未婚,只要是成年人,年满18周岁,就属于成人内,算另外自己一容个家庭,
办理买房子落户,各地政策不一样,如,武汉规定,外地户籍买下120平以上住房,才可以办理一家人户口落户,这个家庭是指,户主本人,户主配偶,户主未成年子女!
⑺ 房产证是父母名字,与子女无关,可以申请经济房么,需要哪些条件
市中来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源,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
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
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⑻ 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未婚
可以。
房产证是一房一证的,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红色外壳,只有1人所有。房屋共有权证是绿色外壳,一人一本,可以归多个人所拥有。
房屋所有权证上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二者登记的名字必须一致。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全面的支配权,具体包括: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继承等权利。
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是可以申请房屋共有产权证的,这个在法律上就是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房屋共有权证是多本的,可以颁发给享有房屋共有权的其他人。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没有个数限制的,另外房屋共有权人只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一般是通过房屋租赁和借用来实现。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人数限制的,当加了名字以后就属于彼此共有了。
(8)未婚子女的房产证能填父母名字吗扩展阅读: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共有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如果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双方并没有作专属于某一方的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将配偶的姓名记载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上。但记载的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定。
房产证上所作的不同记载,只是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其法律后果实际上是相同的,并不因此改变夫妻共有的性质,在财产分割上也无差别。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不记载配偶的姓名,只要未作特别约定,并不影响其配偶的共有权,在财产分割上也没有差别。
2、赠与关系。
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当过户在遗嘱继承人名下;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4、扶助关系。
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⑼ 父母房产证上加未婚成年子女名字手续须知
只有夫妻加名字免契税,其他人加名字只能按照份额办理买卖。
⑽ 父母给未婚 独生子女买房,房本写谁的名最稳妥
写你自己的吧。结了婚也是你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