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后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怎么开证明加分
母亲是非农业户口不可以加分。
父亲是非农业,母亲是农业的,可以
加分。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会加分后投档,至于学校是否承认,需要你看大学的简章。
『贰』 独生子女办理高考加分须带什么证件
一、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农村独生子女:
(一)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
(二) 父母亲终身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含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三)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
二、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手续的办理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与证件
(一) 考生须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审定表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分别加盖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印章,县、乡两级负责人分别签字;
(二) 考生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母亲)均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的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警印章;
(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 乡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考生确为农村独生子女的证明,证明必须有承办人签字;
(六) 村委会出具的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计生专干的签章,乡计生办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章。
『叁』 2017高考报名需要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证明吗
没有~
这个加分早就取消了~
现在加分项很少了
『肆』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都需要什么证件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要证件: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份。
部分省份农村独生子女是有高考加分政策的,但不同省份的高考加分办理部门可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考试院。
拓展资料:以下是2018年河北省的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由院校审查决定。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
『伍』 高考加分政策。如何开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证明。
既然是高考用,这个证明需要得到教育局的认可才行。
你首先的问教育局需要那几个部门的联合证明,如派出所、计生办、教育局等。
『陆』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请书格式
高考加分的申请都有固定表格,如果有相应的加分政策,省考院肯定通过各发到各地招办及学校,所以你可以到学校高三年级负责人那或当地招生办那去咨询有无相关政策表相应表格。
『柒』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
不是的哦,一般来说,在报考本省大学是加分的,至于外省大学,部分大学是不加分的,但大部分大学认可各省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惠政策和做法,但是建议你在报考学校之前,打电话咨询该校招生办。
『捌』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表格怎么填写
1、每个独生子女光荣证都有号码,你只要填写这个号码就可以了。
2、部分省份对于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符合要求的考生要填写表格申请
『玖』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属不属于全国性照顾政策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应该是属于地区性的,这种加分政策也需要看录取院校接不接受这种形式的加分。然而目前为止,已经有部分城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高考不再加分。
以前政策为按规定,不管你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参加高考的,独生子女都会给予加分,如果是少数民族而且是独生子女的,不重复加分。
拓展资料
现在具有加分政策的十三类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十三类考生分别是:
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获得“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类考生不得加分。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汉族考生加20分。但是,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我省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个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10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户口、上学在农场的加2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县政策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加20分。
新增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