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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职工独生子女费发

发布时间:2023-02-04 16:19:23

① 山东独生子女补贴

2022年山东省独生子女费获得《独生子女培禅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棚中闭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② 山东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另外,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这比之前的发放标准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按照山东省之前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费是每月不少于10元。

除了发放标准的调整之外,发放主体也迎来了变化。之前山东独生子女补贴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是由企业来发放,由于标准很高,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也面临着发放难的问题,很多人也没有领到过这笔钱。

山东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1. 独生子女父母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补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付款方式也是一次性付款。

  2. 对60周岁以上的农村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扶助。

  3. 独生子女父母为其他城镇居民的,按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

  4. 如山东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8万* 30%=2.4万元。

③ 山东省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22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独生子女的参加高考且成绩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奖励金2000元。
3.独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没有生育能力,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④ 山东省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

近期,山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2022年11月1日起独生子女家庭按月领取补贴。
通知中的这几个重点值得企业和个人关注:
一、最新的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适用人群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前的独生子女父母。
第一阶段:孩子18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第二阶段:第六条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二、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怎么领取补贴?
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一般是80元/月。
三、山东省企业不再负担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扶助费
根据旧政策,企业人员退休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费。
经过调整之后,这笔钱就由政府财政发放,企业不再承担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01独生子女家庭补助
除了山东省,其他省市也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有不同的补助标准:
1.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颁发后,截止子女14周岁(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凭证件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每个地区补贴的金额不同,最高为2000元,每月补贴10-80元不等。
2.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扶助补贴
如果因为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伤残,每月可以领取270元的补贴。
3.独生子女人员死亡补贴
除了伤残意外,独生子女如果因为意外身故,他(她)的直系亲属都能每人每月领到340元的补贴抚恤金。
6.独生子女教育补贴
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教育补贴,直接发放现金补贴,补贴金额一般在1000-3000元,对于贫困家庭还可以免除学杂费。
02子女护理假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子女护理假”相关规定。“子女护理假”最早可追溯到2016年5月27日通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该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2019年1月1日实施的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则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其子女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
各地对“子女护理假”的标准不同。比如:
江苏、北京、广东等地区,限定仅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
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区则将非独生子女也纳入覆盖范围内。
在西安、昆明等地区,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最多可有20天,
非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有10天。江苏省今年12月将施行的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具体详情如下:
1.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则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2.黑龙江
黑龙江也在政策中区分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依照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
3.福建
2017年3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10]》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河北
2018年9月通过的《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就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5.四川
2018年7月26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最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6.内蒙古
2018年10月23日,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并公布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陪护假。
7.广东
2020年6月,广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官网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在规定假期内视为出勤,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03如何申领独生子女补贴
一、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人员向哪里申请?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退休的,向单位申请。
2、其他人员:根据参保和户口情况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参保地指定的社区申请。
二、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2张一寸免冠近照等基本资料以及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1、向单位申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单位审核确认,单位筹资发放。
2、向单位申请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退休人员,单位审核确认后,由单位工作人员到单位所在的街道在系统中录入奖励人员信息。
3、向社区申请的人员,经社区、街道、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社区或街道在系统中录入奖励人员信息。

⑤ 山东省独生子女费政策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山东省独生子女政策是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独生子女法条规定是什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⑥ 山东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1.独生子女父母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按山东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

2.独生子女父母在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补助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发放方式,也是一次性发放。

3.对于农村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4.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发放奖励。

举个例子:

山东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则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助费为:80000*30%=24000元。

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费用是多少呢?

以威海为例,根据《威海市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且年满60周岁的: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7 号)有关规定,领取每月80元的计划生育养老补助金。
2.独生子女父母为农村居民且年满60周岁的: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发〔2006〕54号)有关规定,领取每月80元的计划生育养老补助金。

写在最后:

1.山东省关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费的标准,参差不齐。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补助费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没有公布统一的标准。但是,预计至少不会低于企业退休人员的标准。

2.根据2021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原来不同职业人群享受不同奖励标准,修改为“退休或者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标准以及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通过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可以看出,未来山东省不同职业人员,将会实行统一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和农村6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为山东点赞,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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