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独生子女奖励金有多少
一、独生子女奖励金有:
1、第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为止。
2、第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第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第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第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第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独生子女费的概念:
1、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2、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三、政策引出:
1、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2、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四、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五、申领条件:
1、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六、政策发展:
1、32年不变:
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这一奖励政策,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2、形同虚设:
我国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都适当增加了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标准,但大都是从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将享受奖励的年限从“到独生子女14岁止”提高到16岁或18岁。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说,独生子女费曾给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善,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至今只具有象征意义,已经失去了当初政策制定时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实际意义,这项政策对当前年轻人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
3、建议:
(1)“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建议提高独生子女费。莫言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有效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的压力,也促进了经济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独生子女家庭的确应该提高待遇、给予照顾。
(2)陕西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天奇表示,和上世纪80年代初相比,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已经上涨了几十倍,而独生子女费的提高速度显然太慢。以当前的消费水平,将这项奖励费用提高到约占平均工资的10%左右较为合理,而且应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实现与工资增长水平的同步增长。
4、提高奖励:
海南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大幅提高了独生子女费,明确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据了解,全国多地也正拟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度提高此项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贰』 海南省领了独生子女儿有什么保鄣
海南省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可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干部、职工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十元至三十元,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是国家干部、职工,一方是农民,奖励费由国家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在单位福利或年度预算中列支;
(二)在同等条件下,在入托、入学、招生、招工、就医、住房等方面给独生子女优先照顾;
(三)母亲产后享受六个月的产假待遇(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不影响全勤评奖;
农民、城镇待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已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本条例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经申请批准,从批准生育指标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的各种优待,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属于国家干部、职工年老退休时按月加发百分之五的基本养老金;属于农民及其他人员年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属于无子女的国家干部、职工年老退休时按月加发百分之十的基本养老金。
国家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十五日。农民、城镇待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行政、事业单位可按国家干部、职工年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提取奖励金。其经费从单位收入中解决,不足部分可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单位可按当年完税后所
得额的千分之二提取,作为计划生育活动费和奖励金,每年奖励一次。奖励标准,由单位自行决定。
农村的计划生育积极分子,因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误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管区)给予误工补贴。成绩显著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鼓励男方到有女无儿户结婚落户,有女无儿户的老人可随女迁入男家居住,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视为直系亲属。农村有女无儿户的女儿和国家干部、职工结婚,应允许女方及其子女的户籍留在本村,并享有与所在村庄农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叁』 独生子女三项补贴标准
我小孩今年11周岁,小孩出生后不久,我就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按照规定就可以每月领取独生子女费,一般都是随工资发放。我所在的海南省现行的标准是每月1元,领取独生子女费至今总共领取了大约12,多元。不过,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之后,即使自愿生育一个孩子,也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目前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前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继续领取至子女成年。
我所在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发放:
(一)夫妻双方均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二)夫妻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另一方无从业单位的,由有从业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
(三)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其奖励费列入市、县(区)、自治县预算,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现行实行的标准基本上都是分期按月随工资发放,按照上述规定,可能随夫妻一方的工资发放1元,也可能夫妻双方各发放5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发放至其子女18岁。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了享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之外,在退休金、各种假期等方面也有一些奖励措施,如退休时继续每月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继续每月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
『肆』 2021海南非农业户口取消独生子女证城乡医疗保险免缴费用
2021海南非农业户口取消独生子女证城乡医疗保险不免缴费用
虽然独生子女可以得到国家很多补贴,但是医保还是要交的,目前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独生子女不用交社保。一般免交社保的人群都是生活比较困难的,所以国家要给他们更多的福利待遇。
据了解到,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需要再进行缴费。分别包括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人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等人群。
拓展资料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021独生子女最新补贴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只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件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每个地区补贴的金额不同,最高为2000元,领取时间为: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8周岁为止!
2、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因响应国家政策,在他们年满60周岁以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3、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扶助补贴
有劳动力才有生产力,像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如果有一个人伤残后,会直接影响生产力,国家为了帮助独生子女家庭顺利度过困境,对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现伤残情况时,可以申请补助。
『伍』 退休后有独生子政策享受吗
法律分析:1、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当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凭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这笔补贴,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当然,补贴金额各地区不同会有一定区别。
据各媒体报道,补贴力度最大的城市是上海,父母双方可以各领5000元,这代表着夫妻双方一次性可以领取10000元;还有北京,夫妻各领1000元。
2、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
要领取该补贴的规定是手持独生子女证书,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即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领取一次性补助。
3、独生子女教育补贴
该类补贴又分为现金补贴和加分补贴。
现金补贴是在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时,会一次性奖励一笔现金,数额一般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而加分政策是特别针对农村家庭,比如海南省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高考生。
在填报志愿时,如果选择了省内大学,可以额外获得5分的高考加分。
4、 独生子女意外伤亡补贴
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如果仅有的孩子不幸出现伤亡,对父母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
对此,国家为了帮助发生意外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孩子伤亡的情况下,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其中陕西省将对“失独”家庭一次性发放3万元的补贴;而惠州市的补贴金额为10000元。
5、独生子女养老补贴
现在身为一个独生子女,面对“上养老下顾小”的家庭情况,压力可想而知。
为了缓解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我国对退休后的独生子女父母出台了相关补贴。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 第一条 属于城镇居民或职工的,从领取到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小孩年龄十四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各地区按一定标准发放生育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