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时限
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时限
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时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市内投靠当场办理,市外投靠为1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
第三步: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办理条件:
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投靠珠海市户籍父母,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办理材料: (由派出所审核原件之后,收取复印件)
(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二)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明确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其中抚养权已变更但未相应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还需提供抚养权变更的公证书);
(四)子女的户口簿;
(五)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除外);
(七)市外户籍投靠还需签署承诺书;
注:
1.落户对象本人现场签署;
2.他人代办的,可通下载填写或前往派出所领取承诺书,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交代办人现场签名,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
(八)市外户籍投靠还需提交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除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外,与其他人员共有的,需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签订协议或到公证机关办理公正:同意现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房产内,并提供所有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民警审核原件后收取所有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3.落户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4.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❷ 投靠父母入户广州需要多长时间
投靠父母入户广州需要多长时间
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投靠父母入户广州需要多长时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投靠父母入户广州需要多长时间
4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及被投靠人,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3、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1项申办条件的,还需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被投靠人)、②结婚证(被投靠人为继父母才需提供)、③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
(2)属第2项申办条件的,还需提供:
①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的出生证(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提供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的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
(3)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
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有未成年子女的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5)属入家庭户,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6)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❸ 现在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一站式办理孩子多久可以领到新户口薄
两三天
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同意迁入的很快,你只要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明,到子女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落实登记手续就好了.
路途近的,二三天就行.
而且孩子过了18岁还可以随父母户口。
❹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要几个工作日,我这都半个月
一个月内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❺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是: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的,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落户:
(1)父母有自己的产权房屋身边无子女;
(2)共同生活为条件。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该产权房包含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❻ 迁户口大概要多久
转户籍大概一般要3-10个工作日。
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
(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
(3)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
(4)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❼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多久
一、一般迁户口的时间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5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
5、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6、户口迁徙后身份证可以不换,依然有效。但是还是推荐你申请更换一下,更换身份证的流程时间需要大约2-3个月。
二、户口迁移办法及所需资料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属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3、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4、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5、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6、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审批;
7、婚迁住户须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8、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住户,须交房产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回来办理迁入手续。
❽ 深圳子女投靠入户办理所需时长
深圳子女投靠入户办理所需时长
众所周知,投靠入户包括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属于政策性入户中的一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深圳子女投靠入户办理所需时长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子女投靠入户办理所需时长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博士子女投靠入户秒批办理)
受理后的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2、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3、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4、证件送达,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拓展:申请子女投靠入户所需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①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
②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均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符合本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❾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