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有欠债,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父母欠债的只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子女的财产与父母的债务不存在任何关系。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子女有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就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并且只能在子女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最后补充一点就是诉讼时效,在履行期满后可以三年内一定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债权。否则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您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对方当事人在起诉过程中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毕竟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② 丈夫欠债有子女名下的财产能查封吗
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法院查封,但是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③ 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会被法院查封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法院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④ 父母债务可以查封子女的房产吗
父母债务不能查封子女名下与父母财产无关的房产。父母欠债将房产以继承、赠与或贱卖的方式过户给成年子女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撤销该过户行为,由法院执行处理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⑤ 父母有民间借贷没还,儿女已经成人,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父母有民间借贷没还,儿女已经成人,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法律上这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一般来说,民间借贷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4、父母与儿女共同生活,父母是为家庭经营活动而欠下的债务,这时候法院也是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因为父母的经营活动是为整个家庭服务的,那么就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担责任,这时候作为共同生活的主体,儿女也需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⑥ 父母欠债,房产名字是子女的,会被查封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是不会冻结子女财产的,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⑦ 父母欠债能查封子女房产吗
法律分析: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⑧ 父母欠钱法院能否查封子女名下财产
父母欠钱法院不能查封子女名下的财产,父母欠的钱只能由父母的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⑨ 父母欠的债务法院可以查封子女名下的资产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债权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