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遗产儿子女儿孙子各比例分配多少
如果孙子的父亲还在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版爷奶奶去世了,孙子才有继承权。权
继承遗产,所有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一般是均分,但如果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可以适当多分;继承人有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生前照顾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多分。
2. 父母亲去世,遗产由子女孙子孙子按什么比例继承
没有遗嘱 遗产由子女均分。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吗
问题:黄亮与张娜结婚后,生有一女黄艳。1999年6月,黄亮、张娜因意外事故而双双身亡。根据俩人生前的遗嘱,全部遗产共计60余万元指定女儿黄艳所有。谁知同年8月,黄艳在游泳时不幸被淹死。黄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分割遗产时发生纠纷。其祖父母认为黄艳的外祖父母没有继承权;而其外祖父母则以黄艳在父母死后一直由他们抚养为由,认为其祖父母因不尽抚养义务而无权继承遗产。请问题:他们的意见谁的对?
两方的意见均不正确。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他们四人均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看到,黄艳在死时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其遗产应由第二顺序人继承。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有继承权。再根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为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由此看到,在具体分割遗产时,可给其外祖父母多分些。
4. 子女可以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依照版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继承比例一般应当相等。
另外,在子女还在的情况下,孙子、孙子女无继承资格。 孙子、孙子女只有在其父母先于其祖父母亡故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所以综上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和儿子享有同等比例的继承权 ;
(2)在子女还在的情况下,孙子不能取得继承权,无权分配继承财产。
5. 继承父母遗产,儿子们都健在,孙子们在这里能享受到吗
父母的遗产,儿子都健在的情况下,孙子不能继承。理由及法律版依据如下:
一、理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问题中的情形,儿子(如有女儿,包括其中)都健在,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条件。所以,孙子不可以继承。
二、法律依据:《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6. 奶奶的遗产孙子的分配比例
第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内有第一顺序继容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如果爷爷还健在,其他人是没有权利继承奶奶的遗产的。若大儿媳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特也有权继承遗产。
第二,若爷爷已经过世,且大儿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三,若第二顺位继承人缺失,则启用代位继承的程序。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另外,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7. 孙子能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首先,对于你的情况我们大家都表示同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回 被继答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你要是对你的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你也可以代位继承你丈夫应该继承的)
《继承法意见》 尽了赡养义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另外,提一下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由于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得一半)、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要是你的丈夫先去世,公公再去世的话,要先依照法律分割你丈夫的遗产,等到你的公公去世,再分割他的遗产。
8. 孙子是否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补充)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内的情况下,容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两种继承的区别是看父亲是早于爷爷死还是先于爷爷死,如果是先于爷爷死就是代位继承,后于爷爷死就是转继承。后果都是孙子继承爷爷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