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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民独生子女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3-01-22 00:49:43

A. 浙江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
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二、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B. 浙江省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
1.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经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达关怀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维持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关于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2.申请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在网上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3.查询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可在网上查询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津贴标准和发放进度等相关信息。
4.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申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审核。
5.划拨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按规定划拨生育津贴。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按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6.适用范围和条件
《通知》中明确,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由原一次性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改为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并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本人。用人单位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均衡用人单位女职工的生育费用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能规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市、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生育保险具体业务。
各级卫生、财政、税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三、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区和县(市)分别统筹。萧山区、余杭区仍作为统筹地区维持不变。
四、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五、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六、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七、用人单位应当自单位建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八、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终止或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九、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企业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他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计算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三)杭州市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2%。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统筹地政府确定。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研究,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对生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调整。
十、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四)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十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十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
(一)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三)生育医疗费用;
(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十三、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十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二)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
十五、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十六、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十七、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十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定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划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十九、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二)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三)婴儿出生证。
二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二十一、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二十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生育保险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等生育保险参与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本办法中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一个月工资平均数口径计算。以天为单位计发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
二十四、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二十五、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C. 浙江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发放时间: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
(2)发放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
(3)发放群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
(4)发放渠道:由单位支付。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企业职工,也就是通常说的双职工,则这部分钱由两个单位平摊。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亡故,则由另一方所在的单位全数发放。
2、老年人扶助:所谓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由予优先和照顾。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D. 浙江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2022年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发放时间: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 (2)发放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 (3...

2.



老年人扶助 所谓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由予优先和照顾。 比如: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60周岁,在生病..


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2022年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发放时间: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 (2)发放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 (3...

2.



老年人扶助 所谓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由予优先和照顾。 比如:对于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60周岁,在生病..

E.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2021新规定

法律分析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标准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F. 农村独生子女补助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国家政策如下:
1、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成年18岁之后,每月能领5元补贴。
2、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之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到不低于600元(每月不低于5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贴;
3、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子女伤残了,父母每个月可领到伤残辅助金270元。

G. 2022年农村双女户补助标准是多少附2022年农村双女户补贴新规一览

一、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是怎样的?附各地最新消息!

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是满足条件的双女户家庭可获得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地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每项补助每年都可领取一定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的方案为准。部分地区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如下:

1.浙江省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

根据2021年12月30日浙江省表示现将农村“双女户”纳入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机制范围,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为止。

2.河南新乡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

河南新乡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可获得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具体是具有本市农村户口(或者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标准内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3.河南平顶山双女户补贴标准2022年:

根据平顶山市最新标准,表示可获得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平顶山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我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具有本市农村户口(或者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标准内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2)平顶山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标准内双女结扎的夫妻,年满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奖励补助金600元。

H.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有多少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有多少

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有多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有多少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也叫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才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其他人员均不能享受。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目前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才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其他人员均不能享受。

余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③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⑤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⑥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⑧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2021年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

一、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当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到达退休年龄后,就能凭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每个月能够领取这笔补贴,也能够一次性领取,当然,补贴金额各地域不同会有一定区别。

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所以补贴的力度也有所差别。比方上海市,规则是子女16周岁之前,每月发放30元的补贴;北京市每月发放10元补贴,独生子女18周岁之前能够领取。

二、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

要领取该补贴的'规则是手持独生子女证书,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即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领取一次性补助。据各媒体消息,补贴力度最大的城市是上海,父母双方能够各领5000元,这代表着夫妻双方一次性能够领取10000元;还有北京,夫妻各领1000元。

三、独生子女教育补贴

该类补贴又分为现金补贴和加分补贴。现金补贴是在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时,会一次性奖励一笔现金,数额普通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而加分政策是特别针对乡村家庭,比方海南省的乡村独生子女家庭的高考生,在填报意愿时,假如选择了省内大学,能够额外取得5分的高考加分。

四、独生子女不测伤亡补贴

一个家庭只要一个孩子,假如仅有的孩子不幸呈现伤亡,对父母的打击无疑是宏大的。对此,国度为了协助发作不测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孩子伤亡的状况下,国度会给予一定的经济协助。其中陕西省将对“失独”家庭一次性发放30000万元的补贴;而惠州市的补贴金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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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浙江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2022年独生子女补贴的最新政策,首先,独生子女父母的奖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书领取到补贴,补贴的金额因地区而异。其次,独生子女具有教育补助,补贴金额也是因地汪枝区而异。最后是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这要经过审核批准,年满60岁后申请,具体条件需要自行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毕陵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J. 农村双女户一年补贴多少钱双女户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一个家庭只有2个女孩,这就是“双女户”家庭,“双女户”可以享受相关补贴,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2022年农村“双女户”每年补贴多少钱?看完知道了!

农村双女户一年补贴多少钱

2022年农村“双女户”补贴标准各地区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父母满60周岁每月不低于50元奖励扶助金,但因每个地区的经济不同,所以“双女户”补贴标准不同,有的地区高,有的地区低。

比如:浙江省“双女户”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直到亡故为止,对于农民来说,一年960元不是很多,但有总比没有好,对吧!其实“双女户”补贴早就有了,而且有的农民已经领了几年。

另外,有的地区对农村“双女户”实行教育补助,也就是所谓的专项补助资金,但专项补助资金并不是每个省份都有,具体得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双女户”有补贴,城市双女户是没有补贴的,“双女户”补贴针对特定时间内的农业户口家庭,而不是城镇户口家庭,这点请大家不要搞混淆。

(2)平顶山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标准内双女结扎的夫妻,年满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奖励补助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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