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显然不是。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⑵ 你觉得女儿赡养父母是义务吗
当然有。理由如下:
第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来就讲究孝道,尊老爱幼传专承了几千年;
第二、在属我们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禁止性别歧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分男孩女孩的,等子女长大以后,也同样不分儿子女儿,都对父母要具有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⑶ 法律对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子和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区别吗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面儿子与女儿回的义务是相同的,没答有分别,而继承法也同样赋予了儿女相同的继承权。
如果妹妹不想照顾老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由老人提起诉讼,必须列所有儿女为被告,因为法院要审定赡养标准,适用每个儿女的。
⑷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怎么划分
1、“如财产不再进行重新分割(即仍由该女继承房屋),该男的妻子与该男出嫁的妹妹之间的赡养义务该如何分配?其长子(年满二十,正读大学二年级)是否与出嫁后的几个女儿一样享有同等的赡养义务?”:
(1)赡养义务,与财产重新分割或说是该男的财产继承是两个法律关系,即两码事,不能掺到一起说。
(2)关于赡养义务:男方去世后,婆婆应由3个女儿赡养,男方的妻子和儿子没有赡养义务,但男方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取得对婆婆遗产的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关于男方去世后的财产:不管是自留地还是宅基地:如果是在公婆名下的,属于公婆的财产,仍然归公婆所有;男方在结婚前或是结婚后自己的财产+男方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是遗产,没有遗嘱时由女方、公婆、男方的2个儿子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男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半,是属于女方所有的。
(4)以上遗产中:如果公婆、男方的2个儿子自愿放弃继承归女方、或是自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权继承男方遗产时起超过2年没有要求分割男方遗产、或者自男方去世超过20年没有主张分割遗产的,遗产可以全部归女方,想重新分也办不到了:但是否重新分割遗产,与公婆3个女儿是否在赡养公婆无关。
(5)综上:公婆应由3个儿女赡养,儿媳可以自愿赡养,2个孙子无赡养义务。但公婆在儿子去世后有权要求分割儿子的遗产,这个权利也2年的诉讼时效。
2、“如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将所有财产一分为二,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妻子拥有;属于丈夫的那一半拿出来按妻子、公婆、长子、次子进行分割,各继承一份。)则该女是否还有对公婆的赡养义务?该女的长子是否还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 ”
(1)强调:男方遗产是否重新分割,与2个孙子的赡养、3个女儿的赡养没有关系。不管是否重新分割遗产:老人都应由3个女儿赡养,儿媳可以主动赡养,孙子没有赡养义务。
而且,能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的,只是老人和2个孙子:其中,一个孙子已经成年,可以自己掌握分得的遗产也可以决定由母掌管;小孙子还未成年,其应分得的遗产由母亲监护人掌管。
(2)不管遗产是否重新分割:该女对老人都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但如果自愿赡养了老人,也取得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
⑸ 嫁出的儿子和嫁出的女儿抚养父母的义务是不是一样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嫁出去的儿子还是嫁出去的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你说对吧?这和嫁女儿或儿子没有关系。
⑹ 父母生病 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 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吗
是触犯了抄法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经济上的支持、供给,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子女成年,成家另过,父母身边无人照顾,是父母精神上的最大失落,在父母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父母要求子女的赡养更多的是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安慰。
提示:一般违法;
可以找社区负责人帮忙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