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亲的车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爸爸的车过户给儿子需要四步手续,第一步是受赠人提交购车的资质审核。第二步是双方签订赠与的协议。第三步是双方到公证处做一个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不需要进行公证。第四步是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进行缴税、办理产权的转移登记,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仅仅需要3%的契税。
⑵ 父母车辆过户给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父母车辆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车辆行驶证原件、审验有效期内,消除违法违章记录;
2、机动车登记证书、单位车辆需要组织代码证及公章、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变更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领取,带身份证、行驶证。
父母车辆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的流程如下:
1、双方准备好过户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
2、凭过户手续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3、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4、验车,过户专员快速进行车辆外检、拓号、照相并拆牌;
5、车辆检验合格后,验证车辆手续及车主证件是否合格。然后从选号系统随机抽取20个号,按照20选1的原则,选出新牌照。
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直系亲属机动车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⑶ 北京车辆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两种过户方式:
1、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
2、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二、车辆过户所需手续:
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六)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
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⑷ 父母名下的车怎么过户给子女
父母名下的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过户给子女:
1、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交易市场拿到交易发票后,接受方须开车前往,持本人身份证、交易发票、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
2、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
3、直系亲属之间过户二手车,夫妻之间过户可以不更换号牌,只需要变更行驶证即可。其他家庭成员之间过户二手车后无法保留原车号牌,只能是更换新牌照。费用需要几百块钱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