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领独生子女补贴都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领独生子女补贴都需要材料如下:
首先,子女父母双方本人要提供户口本的原件、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原件、独生子女证的原件,有些地方还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的身份证和父母双方本人的退休证,以上证件还需要提供三份复印件,如果是农村家庭,还需要提供乡镇以及公司的证明三份和奖励申请表三份。其次。户口类型的不同,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发放的单位也不同,农村居民的补贴是由乡镇级的人民政府发放的;城市里有工作的人员是由单位发放的;用人单位委托给人才市场的,是由委托单位发放的;失业人员档案留存人才市场的,是由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发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❷ 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现场申请流程
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现场申请流程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现场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递交纸质材料。
2、受理(1个工作日)社区接到申请人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驳回并短信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7个工作日)社区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深圳市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资料报街道审核。街道通过“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意见,并将电子材料推送到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疑点的,退回社区工作站进一步核实,经核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工作站书面回复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并将电子材料逐级推送到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4、审批(1个工作)区卫生健康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办结(1个工作日)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1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6、送达:对准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通过;对不予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并说明理由。
7、发放:市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各区发放对象名单报市社保局,市社保局负责按季度发放奖励金(未在本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当在收到确认通过信息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采集指纹及本人姓名、户籍地等相关信息)。
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单位证明社区核实,无法核实的签订承诺书。
2、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离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提供社保电脑号;验原件,交复印件。
4、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5、未享受奖励的证明:
①属于2008年12月31日前满年龄,2009年1月1日后迁入的,未在原户籍地享受过奖励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出具的书面证明;
②在深原单位未享受过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6、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丧偶或失独的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结婚证。
8、申请人免冠(1寸)近照1张。
9、离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0、申请人深圳银行卡账号:与当事人信息一致的深圳银行卡,交复印件。
1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12、申请人户口本。
13、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
;❸ 深圳独生子女家庭如何申请补贴哪里申请
深圳独生子女家庭如何申请补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3、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4、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注意事项
1、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要求年龄的当月起计发;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二、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深圳银行卡账号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单位证明社区核实,无法核实的签订承诺书。
5、结婚证
6、申请人免冠(1寸)近照1张
(二)根据不同的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离婚的,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2、属丧偶或失独的,请提交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属收养的,请提交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4、属于2008年12月31日前满年龄,2009年1月1日后迁入的,未在原户籍地享受过奖励的,需提供原户籍地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在深原单位未享受过计划生育奖励金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❹ 办独生子女补助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办独生子女补助需要的证件有: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本人的户口簿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本人的结婚证原件(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独生子女证
5.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婚育证明。户口类型的不同,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发放的单位也不同,农村居民的补贴是由乡镇级的人民政府发放的;城市里有工作的人员是由单位发放的;用人单位委托给人才市场的,是由委托单位发放的;失业人员档案留存人才市场的,是由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发放的。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衍生问题: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❺ 深圳老人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除此之外,原有办法对一部分人群采取了不同的奖励方式,即对2009年前具有深圳户籍且2009年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给予2000元-12000元不等的奖励金或者退休金加发5%。与按月领取160元的人相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人群享受的奖励被拉开了差距。新的奖励办法对此进行了完善,规定这部分人群从2016年1月1日起,也可以按月领取160元的奖励金,从而使两类人群获得的奖励基本持平。
法律依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奖励标准和经费来源。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体制安排。
三、奖励金申请和资格确认。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工作站初审,报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复核后,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区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汇总的奖励所需资金规模安排相应经费。
四、奖励金的发放。
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在本办法实施后一次性补发。
五、其他规定。
(一)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二)奖励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的;2、户籍迁出本市的;3、奖励对象死亡的。
(三)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户籍迁入我市的,应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自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确认之日的当月起发放。迁入前已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的不再发放。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府可以适时调整奖励金标准。
七、各级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奖励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督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专门设立奖励金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防治弄虚作假行为。
八、申请人应当向社区工作站如实反映本人情况,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获取奖励金的,除追回奖励金外,应取消奖励资格,在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❻ 深圳退休后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三)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律依据: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❼ 独生子女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独生子女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
2、光荣证;
3、双方失业证;
4、结婚证;
5、离婚的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6、丧偶的死亡证明;
7、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申请表;
8、已经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家庭,每年8到9月份,将失业证年审后,带失业证和户口本到所在社区再次申请当年的独子费。不再申请的家庭将视为已就业或户口迁出,自动放弃领取独子费。领取补贴流程:
(1)要去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申请再到当地政府机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父母,可以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工作单位人事部申请,在领取;
(3)如果在经商,可以带齐所需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在领取;
(4)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但是待业在家,也没有工作单位,也没经商,就到户籍所在地,提交资料,申请再领取;
(5)如果是农民,要备齐所有证件,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再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