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前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办吗
以前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办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下面是我分享的以前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办吗,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以前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办吗
以前没有办过独生子女证是可以补办的,但需要满足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以北京市为例,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
北京市: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
女方户口在外省市、男方户口在本市的夫妻,符合办理《光荣证》条件,子女已经在本市入户的,可由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光荣证》,女方应当按本市规定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女方凭证在其户口所在地享受各项奖励待遇。
陕西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办证条件和要求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二、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张;
(4)婚育情况复杂的,需提供认定独生子女父母身份所需的相关材料。
(5)夫妻双方或一方由于户口多次迁移、多地流动、人户分离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未覆盖的空白区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难以核查的,夫妻双方可作出婚育情况书面承诺,需加盖手印。
三、特殊情况处理
(1)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2)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3)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4)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6)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9)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10)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上海市:
《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规定》明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一)依法登记结婚;
(二)本市户籍;
(三)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四)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五)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⑵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6、子女的户籍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现居住地办理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⑶ 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一、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2015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温馨提示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
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6.子女的户籍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现居住地办理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
(2)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光荣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③申请人违法生育子女的;
④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
⑤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⑥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
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三、独生子女证都怎么办理的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四、独生子女证遗失补办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可以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和居委会可以写介绍信,盖章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应由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注:法律效力与原件相同。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原单位何时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应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五、独生子女证应该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⑷ 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判。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独生子女证办理的主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⑸ 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回民身份答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⑹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即如果你的孩子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生育的,本人在今后不愿意再生育二胎的,可以持孩子的出生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流程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的证,而不是发给独生子女本人的。领取《独生子女证》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若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若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各个地区对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有不同的规定,以上海为例,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按下列流程办理: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审核:办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3、告知:申请材料如需补正,发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所需材料告知书》,符合不予受理情形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4、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受理通知书》
5、办理:街镇审核,符合条件当场办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上海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
注: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在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如下材料:
1、《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1)本表上的声明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名,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2)申请书上需加盖镇(街道)和区公章
2、户籍证明
(1)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3、身份证明
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4、子女户籍证明
(1)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5、婚姻状况证明
(1)法律认可的有效证件
(2).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6、 照片,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明
(1)法律认可的有效证件
(2)《出生医学证明》可调取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8、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委托书字迹清晰,委托他人办理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