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二胎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吗
生二胎独生子女费不用退,只是在生了第二胎之后,独生子女证就没有效力了,当事人就无法享受独生子女证的奖励。所以不需要将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给国家。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㈡ 陕西省独生子女费还是106圆吗
陕西省独生子女费还是106圆吗?你们陕西省的独生子女费是106元,还可以,我们这边好像就是60元钱
㈢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11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福利是什么
福利就是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
不过,从2016年1月开始,全国全面实行二胎,独生子女费将停止发放。
㈣ 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独生子女由村上开取证明后上报到镇上,镇上审批通过后,每年可以到镇政府去领取独生子女费,镇上专门有负责领取独子女费的部门。
㈤ 2019年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与标准
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有新 规定 了,具体情况,请随我一起看看关于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 规定 ,欢迎大家阅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修订草案日前提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 对独生子女费、二胎生育、女职工产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条例中的第一个与现行条例不同的地方是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最低标准由每个月10元提高到了30元,领取的年限也从截至到子女16岁延长到了子女18岁,这项条款是针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的;第二个亮点是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可以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千元的奖励。不过据陕西省卫计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领取了奖励之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这项奖励是要退回的。另外这个条例对于产假也有了一个新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妇女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另增加产假30天,晚育期28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在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候也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同时可以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条例中规定政府给予放弃生二胎的家庭最低4千元的奖励,有人认为对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而放弃生育进行奖励是带薪扎堆生育导致出现婴儿潮,从而对人口增加幅度带来冲击。有数据显示,陕西目前双独单独的家庭占到了家庭总数的三成左右,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出生人口的上涨。但是也有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并非是所有人都有生育二胎的意愿,陕西当地的一家门户网站去年就做了一个网络调查,在参与者之中,愿意生二胎的有784人,不愿意生二胎的有1643人,所以对于那些处于观望和徘徊中的夫妇这项政策可能会促使他们下定不生二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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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健费最低标准拟由10元提至30元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加大奖励,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提高至不得低于30元(现为每月不低于10元),延长领取年限至子女18岁(现为16岁)。
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不过,据悉,如果领取了奖励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该奖励要退回。
符合5种情况再婚夫妻可再生育
对于再婚夫妻,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方再婚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没有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㈥ 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阿
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当父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就可以享受单位每月发放的奖励金,一般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是5-10元,发放时间从宝宝出生之日起,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等到退休后又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即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不同地方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不同,例如在《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按照《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溯及既往原则。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针对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的问题,在1月8日,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载明,抓好政策衔接。其中要求包括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此前享有的独生子女费用不再退还。具体为:
1、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
3、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4、鼓励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5、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以广东省为例,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
我国对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规定为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有的地区发至孩子年满16周岁或者18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的地方也称奖励金,有些地方从另一角度规定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发放的额外的补贴。我国除台湾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16周岁或者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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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2022年独生子女补贴在哪里领
一、独生子女可领的补贴
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需要办理《光荣证》,这个证在子女出生后不久,只要承诺不再生育就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按月领取,每月大概在10元左右,到子女十八岁之前都可以领取,这样算下来在2000多元左右。这笔奖励费一般男女双方各占50%,如果没有按时领取,以后不予补发。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领取奖励时需要写一个申请,表明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
④独生子女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便可以领取,发放渠道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样,一般的话这项奖励最少也有1000元左右。
二、独生子女费
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㈧ 陕西省对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是那年取消的
陕西省对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是2022年取消的如下。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得出。陕西独生子女费2022年取消的。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没有生育二胎的,独生子女补助没有取消,每年四十元钱仍在发放,如果生育二胎后就取消了。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百分之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㈨ 西安有没有规定2016年 1月1日后领独生子女证的生二胎要退回以前领的费用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需要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陕西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奖励和优待。
政策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而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之后也会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此外,如果父母是职工的,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十二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和优待。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㈩ 西安有没有规定2016年 1月1日后领独生子女证的生二胎要退回以前领的费用
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06年1月1日以后,属于全面二孩时期。可以根据个专人意愿选择属生育一孩或者是二孩。这个时间段以前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完证后,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比如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后还想要生育二孩的,就需要退回独生子女证,并退回所享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优惠费用。这是有条例规定的,也是国家对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人群的奖励。作为普通公民,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也可以响应相应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