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外地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4、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橡毕内审批宽哪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1)如何办理异地独生子女光荣证扩展阅读: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2. 异地户口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证现在已经停办了哦!国家政策放宽了,准许二胎,开始放宽三胎了!
3. 异地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你好,关于您问的异地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是这样的,可以,但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三级证明。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地,在孩子申报户口后,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 结婚证 原件)后,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合格,会发给《独生子女证》。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 离婚 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 离婚证 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4. 独生子女证异地需要怎么申请领钱
目前不能在异地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只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会向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银行帐户自动转户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子女到14岁不能再领取此费用。在异地都可以领取银行上的钱。
一、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茄信源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二、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坦陵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颤态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5.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俗称独生子女证,法律只概括的规定的,由当地相关的单位具体执行,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要求与办理的机构。有些地区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光荣证。
以四川省为例,流程: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一般是在当地的乡镇计生部门领取,领取后要到夫妇双方所在村委会或所在单位盖章,及乡镇计生部门、政府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二是准备所需证件,其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一家三口的),结婚证,壹孩生育证,女方的节育手术(上环证),妇检证,小孩的出生证,及准备一张一家三品的证件照合影。三是带齐资料到县、区计生局申请办理,其资料齐全的可以现场办理发放其《独生子女光荣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
6. 离异家庭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现在没有独生子女证了,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办理独生子女证要求如下:
1、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2 、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7.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先到女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到当地街道办审核,再往上一级的计生委申请审批,在审批通过后就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需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办理。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需求:
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从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打印《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也可到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窗口领取制式的《光荣证》。通过窗口办理的,材料齐全即时办结,现场发放《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8. 已经55岁了,一直在外地只生了个女儿,能申领独生子女证吗
可以,前提是孩子已经入户,未满16周岁!
条件和程序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停止生育,且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夫妻按照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3)夫妻有两个计划外子女,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未满16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离婚前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子女被判由本人抚养,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从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七)再婚前,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由另一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未满16周岁子女的;
(8)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放弃生育,且家庭中的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无法获得许可证:
(一)照顾生育二胎的;
(2)父母均在国外,子女留在本市;
(三)生育未婚子女后不结婚的;
(4)单身人士(包括离婚者)收养子女;
(5)所有儿童均已死亡;
(6)再婚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离婚时各抚养一个,与第一次或从未生育的一方结婚,现已在家庭。
只有一个子女(如本细则施行前已领证[1990年10月11日],可换证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一)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必须申请,不申请的不得领取。
(3)不会向16岁以上的儿童发放证书。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开证明。
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本市农村或城镇户口:
(1)由女方到单位(无单位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无单位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凭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并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生委应在收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后3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配偶的许可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一方到单位(无单位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核,并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复印件)。
(3)区县计生委应在收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后3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许可程序:
(一)夫妻双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许可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9. 离异家庭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离异家庭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如下: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