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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吃财政饭父母住危房

发布时间:2023-01-10 05:06:23

⑴ 儿子在城里买了房有没有规定父母也要跟着一起去住

没有!
国家没有规定儿子买了房,其父母也要跟着一起住。
如果父母住的房是危房,为了父母的安全,应该接父母一起住。农村有危房改造补贴一定要享受!接父母住是为了他们的安全,不是村里推御危房改造的理由。

⑵ 让父母住危房究竟违不违法

近日,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在当地,如果子女住新房,而让父母住危房,那么子女很可能已违法了。

相关部门日常走访中,发现在岳西县农村地区仍存在为数不少的不孝敬老人的情况,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新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

此外,皖南地区即将迎来主汛期。在汛期,危旧房屋容易倒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所以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相关部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份通知发出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遇到让老人住危房的情况,相关部门做得更多的工作还是协调,“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过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案例。”

专家意见

具体执行效果让人担忧

安大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表示,通知表明岳西县相关部门确实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住房问题,出发点是好的。

“让父母住新房不住危房,这涉及的是尽孝,属于道德问题,政府部门发出这则通知,则是将道德上位于法律,让本是道德的东西变成法律,在逻辑上难以执行。 ”王云飞说,可以预见的是,这则通知执行下去时,将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老人的年龄大小怎么界定,危房怎么界定,子女是否外出打工无人赡养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很多无法厘清,因而通知到底怎么执行下去,让人感到怀疑。 ”

其实,这则通知的本质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居住条件,而如何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归根到底还在于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建设。主管部门不能本末倒置,只有政府部门大力建设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⑶ 子女吃财政和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父母可以吃底保吗

当然不可以吃,子女都吃了国家的财政工资了,还想吃低保,这个是不符合国家条件的,也不符合低保的要求的。

⑷ 子女是工作人员,其父母能否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在实践中其父母经济状况一般不会太差,很难归属到补助对象范围内,即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如果符合补助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父母也是可以予以补助的。


一、 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⑸ 如果进城买房买车结婚生子了,但父母已老并决定不进城,你怎么办

这就要看你离城远近而论了,离城太远父母年纪太大就要考虑说服父母一块进城,否则就先不要进城或留一人在家照顾父母也可以种种地。如果离城不远就好说了,隔三差五的回乡下看看父母,现在交通方便每天下班可以开车回到父母身边,我就两处家,想回乡下开车回乡下,不想回了住城里。

上了年纪爱清静,我多半是住农村的,我那几亩樱桃地都要打理,它每年的收入和我上班差不多,我怎么也放不下农村的家。实际农村的家才叫真正的家!要不了几年城里买房热的劲头过了,你再试试倒底城里房好还是乡下好!

第一,在老家条件相对较可以的情况下,还是要尽可能尊重父母的决定。

农村年老的人不愿进城,有各种具体的原因和情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几十年了,生活惯了,农村环境好,熟悉的人多,能适当有点事做,相对自由。所以,不少年老的农村人到城里不习惯,很孤独,有的是度日如年,一段时间不见就感觉老了许多,于是不少进了城的又选择回到了农村。

与其强迫他们到城里居住,与其让他们在城里过得不舒服不自在不快乐,与其让他们念叨不停要回农村,不如充分尊重他们的想法和决定,让他们仍然居住生活在农村

第二,要尽量为父母创造在老家生活有较好的条件,千万不能子女住楼房,父母住危房。

既然他们要在农村居住,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要适当改善他们的居住生活条件,为他们的养老创造较好的条件。更不可能任其不管,让他们还生活在破旧危败的房子里。

第三,“常回家看看”,不只是唱,更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上。

其实,承前农村条件的改善,节假日多回回老家,是很不错的选择。既看望了父母,又体验了农村生活,还呼吸了新鲜空气,不少城里人想求还欲不得。

我自己就是这样的情况。也没有特别的要怎么办怎么办。农村老一辈都有叶落归根的想法。我都有死了埋回农村的山头上,埋在我母亲坟旁的想法。

我现在在思考,等我退休了,是不是回农村老家养老呢。天天钓钓鱼,跟村里小时候的玩伴打打牌,聊聊天,悠闲地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不是挺好的吗?


我2008年在县城以750一平方的价格买了现在的房子,138个平方,还不到10万块钱。自从买了房子,算是扎根在城里以后,12年了,我父亲在我这里只住过两个晚上。自从我小孩上小学,不需要我母亲带以后,她也没住过几个晚上。

我们不是不希望接他们到城里来和我们一起生活,而是他们不愿意。他们总是牵念家里的那一亩三分田和地。


但是,10多年了,我能够做到一条,那就是只要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每个周末都会回去看望父母。县城离家不到15公里,开车20分钟左右就到了。回去的时候,买点他们喜欢吃的菜,喜欢吃的水果。偶尔塞三五百块钱钱给他们。

我母亲经常跟我说,村里人都羡慕他们二老,一个百户人家千个人口的村子,到外面参加工作的有近百人,但是,回去农村最勤快的是我们一家三口。


最后,我想说的是,父母想在哪里生活,由他们吧。但是,别忘记,你的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根也就在哪里。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多行孝顺之事,不然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共勉!

进城买房买车结婚生子,这种情况很常见啊,父母老了不愿随行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家里的房子是他们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那里有他们美好的回忆,肯定从感情上难以割舍。还有就是,人老了,老理儿都说守家待地,故土难离。所以,还是尊重老人的意见,不要强求。

而作为年轻人自己在城里上班,买房之后不用再来回折腾,生活工作比较方便,将来孩子也可以有一个好的学校,接送也更不成问题。这样看来还是利大于弊的。

但是父母已老,如果身体尚可的话,留在农村老家问题不大。作为儿女,有自己的车,近一些的隔几天回家看望,应该很方便。稍远可以利用周末,与父母回家团聚。再说现在是信息时代,每天打个电话,经常给父母发个视频,都可以安慰他们对儿女的思念。

如果父母身体不好,大可以定期的接到城里居住,而不是让他们完全的从老房子里搬出来,这样,既尽了孝道,自己又不会失去到城里工作或发展事业的机会。其实,父母老了,他们的生活已成习惯,突然搬到城里,住进高楼,会很不自然。每天和儿女共居一室也会让他们感到不便,他们会更希望有自己的空间,人老了,自由自然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

一心决定留在老房居住的父母,说明都比较耿直倔强,不能用强硬的态度迫使他们改变想法。所以,尊重老人的决定,以后多多努力,积攒更多的物质基础,好好孝敬补偿他们的养育之恩。

现在确实很多这样的情况,农村好多留守“老人”。年轻人都往城市发展,安家立业在城市。但老人又不愿意离开他们热爱的土地和家乡。

我的同堂爷爷(爷爷的弟弟)就是这样典型的“留守老人”。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市里面买房,生活在城市了。起初两个堂叔叔怎么劝,老人就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理由都是住不习惯。慢慢地,他们也放弃了,想着老人身体还硬朗。距离也不远,平时多回家看他就好。他喜欢在老家,只要老人开心就好。但这几年,堂爷爷身体没那么好了。两儿子强行把他接到市里生活,这几年他反而习惯了城里的生活了。觉得好多新鲜事物,有空就要找人带他出去玩,或者去别的城市看看。

我觉得楼主尊重老人的意愿吧。一切以老人开心 健康 为前提考虑。

在城里买房买车结婚生子,是不是就不再回老家了?

父母老了不愿进城,那你们就回去一段时间照顾他们不就行了,实在不方便,那就雇个人照顾,你们常回去看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能为这个问题发愁吗?

我们老家七八十岁的老人不愿跟儿子进城,儿子一家在城里上班生活,老人自己在老家,儿子媳妇经常回来,人家也生活的很和乐的。

真的到老人有个什么病了啥的不能动弹了,不是还可以雇人吗,老家愿意挣钱的人有很多,街坊四邻找个靠谱的人照顾着,每个月给点钱,没什么不可以的,不是说远亲不如近邻嘛!

本身在城里买房就是想要走出农村扎根城市,让自己的后代生活水平提高,这是有利于家庭发展的。但是在城里买了房并不代表跟农村就毫无瓜葛了,那里永远都是老家,只是你的父母选择坚守在那里罢了。

况且你们也有车,随时随地回老家看看,在现代 社会 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等老人生活手脚不灵便时→再与老人一起生活照顾!

⑹ 有财政开工资的子女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低保吗

这样需要到村里面了解办理低保的条件,这个审核后才能知道是否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

⑺ 子女让父母住危房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

近日,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指出主汛期即将到来,如果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务必保证其在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其实,解决“子女让父母住危房”问题,光是发个通知、开张罚单还不够。说到底,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不仅是家庭成员,还是全社会,特别是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等等。

对于子女不尽孝道、触犯法律的劣行,固然应当依法处罚,但如何改善老人居住条件、提供社会保障救助,有关部门同样责无旁贷。事实上,当地之所以发出这样一份通知,除了提醒子女应承担法律义务外,还有“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的“意图”。既然如此,有关部门恐怕还得在发通知之外,把防汛扶贫、危房改造、爱老敬老等实际工作真正做到位。

⑻ 女儿出嫁了吃财政,娘家老人困难可以享受国家低保吗

子女有法定的,不可逃避的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子女的经济收入可以,那么娘家的老人是不能够再享受低保政策的。实在的,如果女儿吃财政,娘家老人却领低保的话,这样一旦被人举报,女儿的工作都不一定能保住。

⑼ 儿子在部队,父母在老家住,房子年久失修,房屋漏雨,我们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吗

父母在老家住如果他们的房屋年久失修,要按照当地危房改造补助的规定来申请补助。这个规定与老两口是军属没有关系。军属是否可以在费用方面予以照顾,需要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⑽ 子女无经济能力为八十多岁独居老母亲修缮危房,政府能不能帮其修缮

子女无经济能力为八十多岁独居老人。修缮危房,政府能不能帮其修缮?如果证据证明子女是残疾人,,或者是无能力的行为人,政府是可以帮其修缮的,如果子女没有任何残疾,政府是不能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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