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亲不给抚养费,老了要养他吗
民法典中父母不抚养子女,老了也需要赡养。
但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② 父母老了,谁更应该赡养是女儿还是儿子
父母老了,不代表谁养父母更合适。 作为孩子,他们都肩负着帮助父母的责任和赡养父母的义务。 按照中国的习俗,父母总是与儿子同住,父母的遗产大多由儿子继承。 因此,按照中国习惯法,赡养父母是儿子的义务,与女儿无关。 事实上,这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女儿也有共同赡养父母的义务和帮助父母的责任。
父母要通过一生的辛勤工作来养育孩子并不容易。 因此,在赡养父母方面,他们都有义务。 年老的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有的儿子即使结婚了也不孝顺父母,不管父母付出多少,有的人不管父母过去对他们有多坏,都愿意报答父母。 育儿之恩,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没有绝对的答案。
③ 父母老了一定要赡养吗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④ 父母离婚老了子女都要养吗
法律分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从法律上讲也应当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宪法》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⑤ 父亲从小没有抚养过儿女,他老了儿女必须赡养他嘛
法律上来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必须的如果你不赡养他,他可以去告您,但从道德上来讲,假如您作为他的儿女肯定会觉得想不通,个人建议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去给予父亲每月一定的抚养费,因为从道德上来说有个鸡生蛋的问题,即在这个世界上是先有了您父亲再有了您,这样想可能您的心里会好受些,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⑥ 子女小时候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父母老时子女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需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子女对父母享有要求被抚养的权利,父母对子女享有要求被赡养的权利,而且这样的权利义务不是对等的,不会因父母未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这一赡养义务对养子女同样适用。
(6)父母老了子女必须养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孩子即便是收养的,也同样有赡养义务,应为其支付相关医疗费,每月给付赡养费。针对其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⑦ 儿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必须的吗
法律分析: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