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
上海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办理事项】:领取独生子女证 【咨询电话】:12021 【相关业务】:上海 准生证 办理流程、上海 二胎准生证 办理流程 申领条件: 1、依法登记 结婚 ; 2、上海户籍; 3、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 收养 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 5、其子女未满16周岁。 申领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3、 身份证 明,例如身份证; 4、户籍证明,例如户口本; 5、婚姻状况证明,例如 结婚证 ; 6、已有子女状况生命; 7、子女户籍证明; 8、子女出生证或收养证明; 9、受委托人证明、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申领流程:申请人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Ⅱ 买了独生子女证到哪里注销
注销独生子女证应该去人口计生部门申请。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如果申请再次生育子女,或者意外怀孕并且生产的,就需要注销独生子女证。因为已经不符合独生子女的要求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Ⅲ 以前办过独生子证明后取消了现在可以再办吗上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证”)是颁发给终生只生育一专个孩子的父母的,办独属生子女证,应该在孩子申报户口之后,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申请办理。
只要你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就可以办理。以前取消了,但是确实是只生了一个,可以再办。
1、所需材料: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2、办理流程:当场填写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志愿表,随证明材料一起上交。经过审核后,一般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拿到独生子女证。
Ⅳ 如何取消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证或注销的流程。
申请条件: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证,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人口计生部门递交.。
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薄、《光荣证》自愿退回有效《光荣证》的,还需提供本人自愿退回声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证明。
(4)注销独生子女证上海扩展阅读: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Ⅳ 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一、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2015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5.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温馨提示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
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6.子女的户籍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现居住地办理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
(2)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光荣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③申请人违法生育子女的;
④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
⑤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⑥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
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上海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请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谢谢
三、独生子女证都怎么办理的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了。那独生子女证该怎样办理呢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2、注意事项: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四、独生子女证遗失补办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可以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和居委会可以写介绍信,盖章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原件的,复印件应由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注:法律效力与原件相同。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原单位何时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应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国家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五、独生子女证应该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Ⅵ 在哪里注销独生子女证
法律分析:注销独生子女证应该去人口计生部门申请。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如果申请再次生育子女,或者意外怀孕并且生产的,就需要注销独生子女证。注销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荣誉证。如自愿归还有效荣誉卡,应提供自愿归还声明。委托别人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Ⅶ 上海独生子女证停办
法律分析: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Ⅷ 注销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